日前,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为核心,抓实内部审计责任链条,增强部门单位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内部常态化“经济体检”,防患于未然。
《意见》面向依法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对象单位,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凡是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保证人员到位、履职到位;未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必须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全市审计机关建立完善内审人才库,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创新型的内部审计人才。
《意见》强调,加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融合,实行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之间审计项目、审计人员的统筹管理,审计机关要结合年度计划,科学谋划部署,与内部审计项目统筹实施,实行内部审计人员统筹使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案件线索要报审计机关审批和备案;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可安排内部审计协助完成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组织各单位内审部门进行专题审计。
《意见》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通过以审代训、业务培训、检查评估、督促整改等方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指导审计新技术、新方法、新要求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指引,建立审计信息通报、审计情况反馈、审计结果报告等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并把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