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创新建立内部联动共振为支撑、外部联动协同为拓展的“双联审计”新路径,为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服务和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建立“双联审计”淄博路径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审计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启明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并将其纳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中谋划推进,为“双联审计”路径建立推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内部联动共振”主要是明确审计新定位,把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淄博市局成立以刘启明副市长为主任的审计委员会,各分县局及有独立预算单位的警种部门分别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上下勠力同心下好审计监督“一盘棋”,发挥审计“利剑”作用。“外部联动合作”主要是加强与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实现审计要点同步突出、重点项目借力补位、重要线索共同研判,扩大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成效。同时,为保障“双联审计”路径有效运行,淄博市局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计约谈制度等8项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规范了工作,提升了质效。2020年以来,淄博公安审计部门依托“双联审计”机制,先后重点开展了789项审计工作,审计金额40亿余元,审减金额2850.03万元,发现不规范问题954个,整改问题927个,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658条。2020年,市局审计处被评为“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在2020年11月25日全国公安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淄博市局报送的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案卷被评为精品案例参展。2021年6月,经验做法被中国审计报报道。
突出“内部联动共振”,聚焦关键凝聚审计合力
一是落实“一把手”工程。对审计工作,刘启明副市长提出明确要求,要在认真落实省厅重点审计项目的同时,以三年为周期对全市各警种、各公安分县局做到审计全覆盖。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存入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职务晋升参考依据。将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畴,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衡量标准。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注重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达到审计一个警种规范一个警种的目的。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常抓不懈。定期组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当好市局党委的参谋。2020年以来,完成了63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包括12名公安分县局局长的任中审计,审计金额20.7亿余元,发现不规范问题203个,提出意见建议141条。三是重点环节审计不留死角。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以项目预算、招标文件、待签合同、决(结)算等四个重点建设环节切入,积极配合有关警种职能部门参与招标、价格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严把关键领域的各个环节。2020年以来,累计审计重大投资项目444个,审计金额11.46亿元,审减金额2844.3余万元,提出建议246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1000余万元的疫情防控资金和45类125万余件疫情防控装备物资严格审核。四是关键警种审计紧盯不放。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法制、督察、警务保障、审计部门相互配合,每年抽调骨干力量对不同警种开展专项审计,狠抓整改落实。2020年以来,共审计金额6.2亿余元,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751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71条。结合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委巡视巡察和市政法委“三项督察”等工作,紧盯“关键少数”以及执法活动财物、行政罚没款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累计完成问题整改719个,整改率达到96%,保障了全市公安工作健康运行。
用活“外部联动合作”,互通互鉴增强审计效能
一是审计要点同步突出。与市审计局就计划制定、审计实施、问题查证、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方面涉及的有关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合力督促相关问题边审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完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成果运用。二是重点项目借力补位。与市审计局、财政局、大数据局共同建立健全联动联控机制,通过业务融合、资源共享、共促共补,在预算项目评审和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中借力补位,弥补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着力推动淄博公安审计工作走深走实。针对市审计委员会通报的“基层公安机关涉案资金上缴不规范现象亟待解决”的问题,联合市审计局赴分县局实地调研问题产生原因,部署整改措施,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要线索共同研判。与审计局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助配合工作机制,根据移送案件线索情况,积极协调相关警种开展案件调查,并对结果及时反馈。近三年,市审计局移送案件线索15条,公安机关全部立为刑事案件,案件结案率100%,审计利剑效能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