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的思考
来源:德州市德城区审计局
作者:李晓燕
发布日期:2022-08-20

    内部控制是保障单位工作运行和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运转的“免疫系统”,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对提升风险防控意识、规范经济业务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重视内控管理工作,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从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施行,到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的出台,再到《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的下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突出。

    一.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现状


    (一)在制度建设上,内控管理意识较薄弱,部分制度可操作性差。一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内控管理意识不足,重业绩、轻管理,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上缺乏关注度,或者有的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却只是“开了会、印发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二是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未形成规范性内控管理制度文件,或者制度过于简单,缺乏系统性、全面性、针对性。比如制定的资产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不具体、不细化,导致实际操作中部分单据无经办人签字、审批单记载不完整以及部分支出未附明细清单等。

    (二)在制度执行上,沟通协调不畅,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受所处环境限制,业务繁杂,人员之间相互沟通不畅。比如在制度执行中,业务人员对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项内控制度研究不深,财务人员对业务人员的动向了解不够,在实际操作中极易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未完善内控审批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先办事后补齐”现象,部分内控执行中只停留在“表面留痕”。

    (三)在监督管理上,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审查力度不够。一是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受制于编制,内审机构多数撤销,内审人员多由财务人员兼任,不符合独立开展内审工作的要求,对规范内控管理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二是不重视内部检查,认为自查是在给自己找麻烦、设阻碍,有检查也是“流于形式”,只查制度是否建立,不查制度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执行是否切实有效、是否因内控管理不到位造成闲置、损失或浪费等问题,缺乏对内部监督管理重要性的理解。

    二.对内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内控管理重视程度。强化领导干部内控管理意识,以提升办事效率、规范业务活动、提高绩效水平为考评依据,将内控管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抓手,借助会议、培训等渠道强调内控管理重要性和严肃性。二是提高内控制度可操作性。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深挖自身特点,完善内控制度细节,提升制度可操作性。

    (二)规范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一是完善内部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在单位内部明确内控管理牵头科室,牵头科室要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配合,设立专管联络员,确保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各业务科室,定期召开内控管理联席会,通报内控管理工作执行情况,交流、反思、评估、改进各项制度。二是严格审批流程。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内容,编制内控执行流程图,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流程,使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用活、用好内控制度。

    (三)加强内部监督评价力度。一是健全内部审查监督体系。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培养内审力量,组织内审人员积极与同级审计机关进行交流学习,统筹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内审人员每年至少一次签署保持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确保内部监督与内控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按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机构职能。二是加大内部审查监督力度。在监督内控管理上引入“绩效理念”,做到“前移关口、延伸范围”,以年度内审计划为支撑,将本单位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项目开展情况、收支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和持续化项目跟踪,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基础,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症结,在整改中健全内控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单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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