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审计局科学构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打分表”,健全制度约束,聚焦生态环境开发保护履职监督,算准履职“生态账”,近一年来谋划资环审计项目11个,涉及268个问题、金额3.56亿元,推动出台制度文件41项,以高质量审计监督助力美丽山东建设。
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枣庄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枣庄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试行)》,包括评价指标设置、指标评分方法、评价等级3项内容,涉及35项指标,其中减分项27项、加分项6项、强制评价特定负面事项两项;同步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印发《枣庄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立足枣庄资源环境禀赋,围绕石榴园自然保护区、运河湿地等特色资源,突出地域特色,推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枣庄市审计局收集汇总政策法规、职责清单、考核文件等200余项,准确把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资源资产管理与生态修复及污染防治中的职责、权限,重点关注土地、矿产、水、森林、运河湿地、草等各类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情况、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职责。以制度文件约束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督察等贯通协同,破解审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贯通协同、结果运用、资源配置不畅等方面的难题,推动深化解决制度落实中的梗阻困难,全面压实各级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切实统筹抓好改革创新、制度落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将制度成果运用于审计实践,强化资源环境领域审计监督,为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