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近日,中共枣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审计局制定出台《枣庄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四章十九条,明确了审计整改约谈的对象、约谈情形和约谈准备、具体实施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力求达到“审计一个、促进一片,整改一点、带动一面,问责部分,警示整体”的效果。
《办法》规定,拟约谈对象为市管领导干部的,由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提出约谈建议,报市委审计委领导同志批准后实施;其他约谈对象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或市委审计办主任同意后实施。
《办法》要求,在审计部门组织审计整改核查或核实中,对存在符合约谈情形的,由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通过会议形式,采取集中约谈、个别约谈或联合约谈等方式组织实施约谈。整改责任单位被约谈后应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约谈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约谈情况及约谈后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约谈对象述职述廉的内容。
《办法》明确,对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或者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