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枣庄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632—3311657,电子邮箱:zzs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统筹,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
(一)抓实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市审计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承担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等栏目信息,定期更新、及时公开,优化完善。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对枣庄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同时,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召开的办公会议、制定的文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营造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市审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针对申请的事项,市审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并严格按照答复程序、内容及时办结,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统筹。市审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意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同志,配备专职人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改完善了《2021年枣庄市审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了《枣庄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枣庄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标准内容及推进措施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局内部网站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加强信息发布频次和质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拓展优化平台,开通“枣庄审计”微信公众号,联动枣庄审计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审计动态,做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在拓展公民、法人获取审计机关信息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枣庄审计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树立枣庄审计良好形象。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制定《枣庄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内容,为扎实推进政府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科室、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情况开展日常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醒,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培训方式方法不多。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还局限在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等层面,在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还不够。二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往往是以文字方式进行公开,还需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公开形式。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学习教育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对承担的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做到及时更新,充实完善。同时,加强解读性文件的通俗性、易懂性的解读,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措施,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安排,做好日常自身检查和上级定期抽查工作,抓好第三方评估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力度,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全公开,通过新闻稿、图文等形式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