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全市完成审计项目323个,查出违规金额179409万元,应上缴财政7640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6425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9482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已上缴财政21891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9866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36966万元。提出建议1043条,被采纳849条,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358篇,被批示采用38篇(次)。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24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除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外,其他各项审计都关注政策落实情况,按期报告审计结果,推动了资金落实、项目实施、政策落地,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围绕提高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深化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审计。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关注专项转移支付、存量资金盘活、政府性债务等问题,全市完成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85个,延伸审计单位74个,查出滞留闲置资金11.09亿元,“两个报告”分别得到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
【企业和地方金融审计】 全市共开展企业审计20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12294万元。加强对泉兴集团、丰源集团、辰龙集团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及绩效、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开展枣庄农商银行峄城支行风险管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抽查256个贷款项目,发现各类问题金额7.96亿元,对4起违规借贷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7人受到司法处理和党纪政纪等处分,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维护了地方经济安全健康运行。
【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单位3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92921万元。坚持民本审计理念,组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养老服务业发展、农村饮水安全、政府拖欠工程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项目管理不到位102个,清退不符合条件享受保障房待遇居民157户。
【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和指导,对市公安局、中国工商银行枣庄分行、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督查。全市共完成内部审计项目2073个,审计总金额9676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2305万元,提出建议被采纳1458条。
【审计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审计局、山亭区审计局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滕州、市中两个区(市)审计局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35名业务骨干获得计算机审计中级证书,完成审计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为实现“智慧审计”打下基础。(撰稿人: 丁祥军 江庆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