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
 

 

作者:枣庄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9-05-14 10:46:56] 

    

—2019年4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强化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为主体、审计机关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市审计局专门成立审计整改督导检查组,认真做好督促整改,推动整改落实。

(二)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截至2019年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个方面43项问题,金额类问题16项,涉及资金21.08亿元,已整改19.93亿元,整改率94.5%;非金额类问题27项,整改率81.5%。通过整改,盘活存量资金12.16亿元,查补税费4357.56万元,追缴违纪违法资金42.89万元。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坚持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完善制度10余项,从源头入手推动规范行业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税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针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建议,严格执行《预算法》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强化支出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按月通报制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滞留的上级专款已全部拨付完毕;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已盘活使用12.16亿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少征税款的问题,原市地税局加大税款征收力度,对30家企业少缴的4357.56万元税款,已于2018年7月全部追征入库,切实维护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绩效

1.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涉及的 10个部门(单位)明确今后严格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2个部门已收回欠缴房租10万元;原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明确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出租房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8个市直部门和2个二级单位已制定、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差旅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涉及区(市)、部门(单位)已明确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项目设立前的论证和评审,及时编制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加强项目资金分配管理。12个项目滞留1220.80万元的问题已拨付1014.61万元;1个扶贫项目已完成,滕州市爱心超市项目已开工。

5.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涉及区(市)、部门(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重点改革事项的落实。

(三)推动民生资金和项目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中124家参保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490.08万元,已征缴2792.33万元;21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已征缴393万元;向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金或补助和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已整改完成。

2.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8个棚改项目已完善建设手续;违规享受住房或货币补贴的4户家庭,已被取消资格收回补贴;840套公租房租金收入52.17万元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3.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2个区已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拨付专项资金261.79万元,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针对县级图书馆免费开放效果不够理想,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利用率低的问题,涉及部门(单位)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更新设备,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化活动,切实提高利用率。

(四)推动攻坚任务落实,助力高质量发展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地方债务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针对部分债务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已与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函协商,待今年8月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款项,并取消借户。6家融资平台公司未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未进行市场化转型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力度,进行整合撤并,剥离融资功能,其中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已完成运营企业招标前期工作,近期将启动运营企业招标工作。违规举债融资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国有企业资产质量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针对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状况问题,涉及企业将采取措施,盘活资产、优化资本布局和结构、加快去产能,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融资结构趋向合理;通过收回借款、法律诉讼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2.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扶贫项目带动作用不明显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滕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已编制了部分专项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完成;针对土地规划开发利用控制不严问题,已成立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供地工作,供地率已达70%以上,开工建设用地711.66亩,查封土地25.2亩;针对防治污染力度不够问题,已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详查,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的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针对相关规费征收管理不到位问题,8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已收回3家1488.98万元,4家企业解除出让合同,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874.06万元,清欠土地租金957万元。督促各矿山企业按照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进行了缴存; 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问题,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已竣工13个,实施中2个,预计2019年6月底完成,部分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实施中,预计2019年4月底前完成。

是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滕州市积极开展水源地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工作,6个养殖场、1个养殖专业户已按要求关闭;针对城市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滕州市加强雨污分流管理,编制完善规划,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针对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结存镇财政问题,滕州市、市中区已采取收回和督促拨付的方式整改完成;8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其中,市中区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已按期完工并已通过环境保护测评,滕州市2个项目已完工其他 3个项目资金已调整安排到其他项目。

(五)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区(市)、部门(单位)开展排查整改,进一步对接基层需求,加强放权前论证,厘清市与区(市)事权,规范简政放权程序,推进精准协同放权;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2.滕州市、峄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两个区(市)明确今后加强项目建设计划性,及时编制项目计划, 滕州市1个项目、峄城区2个项目已退出PPP信息库,1个项目已签订补充合同;已按照规定将3个项目纳入财政预算;3家单位履约保证金已收取到位,明确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社会资本方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滕州市城市新空间项目A区、B区已完工,C区取消,D区受拆迁影响无法顺利开展;峄城区市民中心项目已投入使用,3个项目内部工程已完工。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一是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问题,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问题,需要企业加强财务管理,逐步改善经营状况。二是需要履行相关必要程序,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到位尚需一定时日。如保障性住房未完备建设手续、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缓慢等。三是有些资金未收缴到位问题,属于企业破产或经营困难等所致,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推进解决。如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将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整改,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标本兼治的意见,压实责任,规范程序,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三是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揭示和反映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枣庄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枣庄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问题主要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涉及单位

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

部分收入管理不规范。

归集的非税收入1.08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年末未缴入国库。

市财政局

至审计日已缴库。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

1.年度预算编制不细化。

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2.42亿元,编制预算时未落实到具体地区。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今后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和内容,明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

117个单位、238个项目30051.87万元未完全执行。

市财政局、其他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支出,已执行24231.3万元。

(三)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

1.部分资金下达不及时。

市本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1亿元、上级专款3.7亿元,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时间下达。

市财政局

已整改

2.滞留上级专款。

应下达未下达的上级专款3305.03万元,审计时仍有1585.13万元未下达。

市财政局

已整改

(四)部分财政改革事项有待深化

1.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安排使用。

已收回尚未安排使用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5221.08万元。

市财政局

已整改

2.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

17个项目未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708万元;4个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目标审核不充分。

相关项目单位

相关项目单位今后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进行项目前期论证。

3.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格。

已开立公务卡预算单位220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186个,使用率为84.5%。有118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

部分市直部门单位

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力争做到应用尽用公务卡结算。市财政局建立了按季度通报制度。

五)税收征管不够严格

少征纳税单位税费。

少征30户纳税单位税费4357.56万元。

滕州3户、薛城11户、山亭4户、市中3户、峄城4户、台儿庄5户

2018年7月中旬,已全部追征入库。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问题主要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涉及单位

整改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不规范

1.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

5个单位决算编制不够真实完整。

市旅服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市煤炭局、市林业局

涉及单位今后将规范决算草案编制,确保真实完整。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

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市食药局未经公开招投标389.76万元,市扶贫办8.57万元;市人社系统聘用16名临时人员未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市食药局、市扶贫办、市人社系统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政府采购制度。避免该问题再次发生。

3.挤占项目资金。

市煤炭局挤占17.7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市林业局将专用材料费用于列支洗车费6000元。

市煤炭局、市林业局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项目资金支出。避免挤占问题再次发生。

4.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2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房租10万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万元,市旅服委5万元未上交财政;市食药局未经批准出租房屋资产,涉及金额11.6万元。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旅服委;市食药局

已整改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依然存在。

1.未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4个单位未实行一会一结算,金额11.2万元。市统计局4.09万元、市食药局4.07万元、市煤炭局2.28万元、市编办0.76万元。4个单位会议费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金额15.27万元,市食药局6.27万元、市扶贫办5.68万元、市煤炭局3.24万元、市残联706元。

市统计局、市食药局、市煤炭局、市编办;市食药局、市扶贫办、市煤炭局、市残联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议管理规定,实行一会一结,规范会议费报销凭证。

2.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到位。

4个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或消费明细,市旅服委4149元,市扶贫办3600元、市残联886元,市人服中心450元。市扶贫办无公函接待3次,涉及金额2300元。

市旅服委、市扶贫办、市残联、市人服中心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手续。

3.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规定:市食药局15.47万元、市煤炭局3.89万元。市食药局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修(护)费3.47万元。

市食药局、市煤炭局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公车费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差旅费超预算列支。

3个单位报销审批不严格,涉及金额4.39万元:市食药局2.81万元、市林业局1.45万元、市劳动保险处1250元。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8.34万元:市旅服委7.07万元、市扶贫办0.87万元、市残联0.4万元。

市林业局、市劳动保险处、市食药局;市旅服委、市扶贫办、市残联

涉及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差旅费预算执行,规范报销审批,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5.培训费手续不完备。

市残联、市食药局2个单位无年度培训计划;3个单位无报销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金额35.38万元:市残联20.55万元,市食药局14.4万元、市统计局0.42万元。

市残联、市食药局;市残联、市食药局、市统计局

涉及单位今后将规范培训费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完善报销手续。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部分项目设立前未论证或评审。

滕州市编办9个项目支出金额119.80万元;市中区、台儿庄区扶贫办5个参与分配资金项目金额460万元,市扶贫办、山亭区、台儿庄区、市中区扶贫办15个项目1676.18万元;市中区、台儿庄区人社局12个参与分配资金项目金额1490.40万元,市中区5个项目支出金额89.71万元,项目设立前无可行性论证或评审。

相关区(市)部门

相关区(市)部门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前的可行性论证和评审,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2.部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

滕州市、山亭区编办14个项目支出金额137.68万元;市扶贫办2个、6个区(市)扶贫办19个项目涉及金额1676万元;市人社局、滕州、薛城、市中、山亭人社局10个参与分配资金子项目涉及资金5643.87万元,市人社局、滕州、薛城、市中、山亭97项部门项目支出金额2998.42万元;滕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食药局19个项目支出金额1238.73万元,申报预算均未编制绩效目标。

市及相关区(市)部门

相关部门单位今后申报预算时及时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部分项目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或体系。

市中区、台儿庄扶贫办;滕州、薛城、山亭3个区(市)人社局;市食药局及薛城、山亭、台儿庄3个区食药局,未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市及相关区(市)部门

相关部门单位今后将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4.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

滕州市扶贫办产业统筹发展资金622.9万元,没有按照贫困村发展资金和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原则分配;山亭区人社局对参与分配的4项资金未建立资金分配制度;市食药局、滕州市食药局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39.03万元。

滕州市扶贫办、山亭区人社局、市食药局、滕州市食药局

涉及部门单位今后将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建立资金分配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分配资金,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5.部分项目建设滞后或未启动。

人社系统12个项目未启动,滞留1220.80万元;山亭区1个扶贫项目未按期完成,涉及专项资金100万元,滕州市爱心超市项目未开工。

市人社局、滕州市、市中区人社局;山亭区、滕州市扶贫办

滞留1220.80万元已拨付1014.61万元;山亭区1个扶贫项目已完成,滕州市爱心超市项目已开工。

(四)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审计

1.组织推进工作不到位。

市食药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到位;山亭区编办僵尸事业单位清理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未成立领导小组;市本级和4个区(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较慢。

市食药局、山亭区编办,市、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山亭区人社系统

涉及部门单位正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加快工作落实,其中山亭区编办问题已整改。

2.工作落实不到位。

编办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开展滞后、校长职级制改革不到位、未及时撤销已撤销事业单位;人社系统推进农民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5年规划目标任务未完成;滕州市食药局“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推进缓慢,未实现预期目标。

编办系统、人社系统、滕州市食药局

涉及部门单位今后将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事项落实。

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问题主要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涉及单位

整改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

124家参保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490.08万元;21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2666.62万元。

市本级3户、市中区5户、峄城区116户参保企业;市本级6个、市中9个、峄城6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中124家参保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490.08万元,已整改2792.33万元;21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已整改393万元。

2.向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金或补助。

市、三个区继续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27.15万元,涉及56人。

市社保处、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

已整改

3.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市本级3人跨区域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养老金15.74万元。

市社保处

已整改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未制定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市中、山亭2个区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261.79万元。

市中区、山亭区

涉及区已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拨付专项资金261.79万元。

市中、山亭2个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单位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

市中区、山亭区

涉及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县级图书馆免费开放效果不够理想,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利用率低。

市中区、山亭区

涉及单位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更新设备,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化活动,切实提高利用率。

(三)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12个棚改项目未完备前期基本建设手续即开工建设。

枣矿集团、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8个棚改项目已完善立项手续。

枣庄高新区840套公租房租金收入52.1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枣庄高新区

已整改

山亭、台儿庄两个区的4户家庭,通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违规享受住房3套、货币补贴486元。

山亭区、台儿庄区

已整改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问题主要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涉及单位

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

部分债务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将借款7510万元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

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已与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函协商,2019年8月,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款项,并取消借户。

6家融资平台公司未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未进行市场化转型。

枣庄金色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山东宏达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薛城区锦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台儿庄区运河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台儿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相关单位加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力度,进行整合撤并,剥离融资功能,其中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已完成运营企业招标前期工作,近期将启动运营企业招标工作。

违规举债融资。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使用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定期存单质押借款29600万元。

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

已整改

2.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审计调查情况。

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调查的7户企业中有5户超过75%。

3户市属、4户区属企业

涉及企业今后将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资产负债率。

融资结构不合理。7户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比重为21%,通过银行贷款等进行间接融资的比重达79%,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3户市属、4户区属企业

涉及企业今后将采取措施,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企业限制性货币资金金额大、占比高,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数额较大。

3户市属、4户区属企业

涉及企业今后加强财务管理,减低企业财务风险。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1.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

存有230户假脱贫;221户违规享受扶贫政策。

相关区(市)、高新区

已整改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

滞拨专项扶贫资金9340.97万元;个别还存在公款私存和白条报销扶贫资金等问题。

相关区(市)、高新区

已整改

3.扶贫项目带动作用不明显。

2个产业扶贫项目建成后闲置,30个项目无收益或收益率低。

山亭区、峄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高新区张范街道

已整改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1.滕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空间发展规划;部分考核指标任务未完成;土地规划开发利用控制不严;防治污染力度不够;相关规费征收管理不到位;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

滕州市

1.已编制部分专项规划;2.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完成;3.已成立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供地工作,供地率已达70%以上,开工建设用地711.66亩,查封土地25.2亩;4.已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进行详查,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的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5.已收回3家1488.98万元土地出让金,4家解除出让合同,收缴874.06矿产资源补偿费,清欠土地租金957万元。6. 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建设项目竣工13个,实施中2个,预计今年6月底完成,部分土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实施中,预计2019年4月底前完成。

2.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审计情况。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城市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不彻底;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结存镇财政;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缓慢。

滕州市、山亭区、市中区

滕州市6个养殖场、1个养殖专业户已按要求关闭;滕州市加强雨污分流管理,编制完善规划,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滕州市、市中区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结存镇财政问题,已采取收回和督促拨付的方式整改完成;市中区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已按期完工并已通过环境保护测评,滕州市2个项目已完工其他 3个项目资金已调整到其他项目。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问题主要内容

问题具体表述

涉及单位

整改情况

1.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简政放权时效性不高,有的下放事项不符合基层实际;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需有效推进,尚未建成统一共享的社会统一信用平台体系,联合惩戒机制制度还需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市本级;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

涉及区(市)、部门(单位)开展排查整改,进一步对接基层需求,加强放权前论证,厘清市县事权,规范简政放权程序,推进精准协同放权;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制度;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PPP项目建设缺乏计划性,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未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项目管理操作不规范,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项目进展缓慢,难以在预计时间投入使用并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滕州市、峄城区

滕州市、峄城区明确今后加强项目建设计划性,及时编制项目计划, 滕州市1个项目、峄城区2个项目已退出PPP信息库,1个项目已签订补充合同;已按照规定将3个项目纳入财政预算;3家单位履约保证金已收取到位,明确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社会资本方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滕州市城市新空间项目A区、B区已完工,C区取消,D区受拆迁影响无法顺利开展;峄城区市民中心项目已投入使用,3个项目内部工程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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