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枣庄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有效联系机制,协调研究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联络员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与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衔接调度、沟通协调的固定联系人员。联络员在本单位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领导下,具体负责跟踪督查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确定的、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工作任务,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本单位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联络员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是协调做好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有关情况,以及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