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审计局关于枣庄市2014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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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市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度预算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工作,在推进财政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提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规范。结合省审计厅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数字化专题审计工作部署,经审计核查相关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纳入未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86.36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其中:专项收入3075.3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815.74万元、罚没收入2102.23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93.03 万元。

2.应纳入未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46.45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4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76 万元。

3.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14年,应编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上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39614万元,实际编入27410万元,少编入12204万元。

 4.资金结转结余金额大。2014年末财政结转结余276469万元(不包括社保资金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6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78390万元,财政专户结转结余171180万元。财政专户结转结余主要是基建专户结转结余40840万元、土地整理专户结转结余52961万元。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2014年,市财政局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财政资金60191.43万元,其中不应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财政资金2520.61万元,占授权支付总额的4.2%,涉及43个单位。

6.部分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2014年度,市直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单位248个全部办理了公务卡,有26个单位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占10.5%。

7.部分预算单位向非零余额账户转款。2014年度,13家预算单位向本单位非零余额账户转款315.44 万元。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市地税系统2014年度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收执法权限和税收征收质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查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和枣庄高新区分局。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系统不断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深化税源分析,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实现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平稳增长。2014年度,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01.26亿元,同比增长6.01%,增收5.7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5.99亿元,同比增长5.91%,增收5.35亿元;其他收入5.27亿元,同比增长7.86%,增收0.38亿元。

在对市地税局2014年度税收征管数据、国土部门相关单位征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延伸审计14户企业,发现税务机关未征、少征收当期税款332.15万元。具体是:

1.未征、少征7户企业土地使用税276.31万元,其中:泰国世博城置业公司101.58万元、金封焊宝公司59.66万元、高新区裕华家具公司54.91万元、天衢铝业公司22.93万元、旺星科技电器公司16.81万元、瑞鑫电子科技公司16.79万元、中塑泰富科技公司3.62万元。

2.少征3户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26.35万元。其中:天衢铝业公司13.72万元、高新区兴城安居工程开发中心12.09万元、山水中药饮片公司0.54万元。

3.少征房产税及其他税金29.49万元。其中:天衢铝业公司房产税29.14万元、中塑泰富科技公司印花税0.35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等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16个二级单位。审计重点关注了“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等“五项费用”支出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单位较好地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核实,6个部门中,有3个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减少173.3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市工商局2014年度经费超支264.17万元,市经信委经费超支117.9万元。

(二)会计核算不合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台儿庄区工商局少计固定资产376.31万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2014年底,市规划局其他应收款215.43万元、其他应付款330.41万元,市科技局其他应收款229.65万元,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其他应收款28.15万元。

(三)其他方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下属单位市特种设备协会摊派费用31.3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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