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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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9

 

 

2016年8月至10月,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和滕州市、山亭区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政策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6年6月,滕州市困难群众906人、山亭区困难群众12661人未参保;滕州市36户企业的621名职工未参保

2.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16年6月,全市未实行医保金市级统筹,未执行调剂金制度;山亭区未落实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单位缴费未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2015年度,山亭区14276名参保低保户、五保户,未得到个人缴费补助,涉及金额142.76万元。

3.基金未足额征收。市本级少征保费36.17万元;滕州市少征保费2696.57万元,20家企业降低缴费比例少缴保费1142.96万元;山亭区少征保费1029.83万元;全市少收309家单位保费滞纳金86.41万元。

4.存在重复参保、违规报销问题。市本级65人、滕州市117人、山亭区30人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滕州市20人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多报销医疗费用4.13万元。台儿庄区邳庄镇卫生院违规报销医保金0.66万元;滕州市个人利用死亡人员信息报销费用1.89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5.业务执行不严格。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审核不严格,存在资金划错个人账户和未缴费享受待遇等问题;市本级113家企业按照困难企业标准缴纳保费,但市人社局未按规定进行核准;医疗保险费收入191.95万元滞留基金收入户,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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