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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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31

 关于枣庄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831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依法忠诚履职,坚持个区分开来,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是好的。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追赶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提质增效、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全市税收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出台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三去一降一补、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各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原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等。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8.2亿元(当年预算收入9.4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68.8亿元)、总支出78.2亿元(当年预算支出38.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区市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39.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4.3亿元(当年基金收入12.3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32亿元)、总支出41.2亿元(当年基金支出14.2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27亿元),滚存结余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亿元、支出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亿元、支出22.7亿元,滚存结余19.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

部分收入管理不规范。归集的非税收入1.08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年末未缴入国库(至审计日已缴库),影响当年预算收入真实性。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

1.年度预算编制不细化,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2.42亿元,编制预算时未落实到具体区()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下达的市级预算中,有30051.87万元未完全执行,涉及117个单位、238个项目。其中:执行率在50%以下的项目资金共计26292.18万元,涉及88个单位、166个项目;完全未执行的项目资金19923.1万元,涉及75个单位、123个项目。

(三)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

1.部分资金未及时下达。市本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1亿元、上级专款3.7亿元,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时间下达。

2.滞留上级专款。2017年应下达未下达的上级专款3305.03万元,审计时仍有1585.13万元未下达。

(四)部分财政改革事项有待深化

1.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安排使用。已收回尚未安排使用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5221.08万元,形成二次沉淀

2.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17个项目未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708万元;4个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目标审核不充分,绩效监督和评价缺乏依据。

3.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开立公务卡预算单位220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186个,使用率为84.5%。有118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

(五)税收征管不够严格

少征30户纳税单位税费4357.56万元。主要是个人所得税1736.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37.5万元、土地增值税1024.1万元。其中:滕州市地税局少征收3户税费2132.36万元、薛城区分局少征收11户税费1456.9万元、山亭区分局少征收4户税费292.18万元、市中区分局少征收3户税款345.36万元、峄城区分局少征收4户税费80.87万元、台儿庄区分局少征收5户税费49.89万元。

审计期间已征收入库1011.10万元。截至20187月中旬,原地税部门对上述少征税费3346.46万元已全部追征入库。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编办、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四个行业系统)及市残联、市统计局等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不规范

1.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真实完整。主要涉及市旅服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等5个部门单位。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涉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等3个部门单位。

3.挤占项目资金18.32万元。主要是市煤炭局挤占项目资金17.72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4.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主要是市旅服委、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个部门单位房租收入10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问题依然存在

1.未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4个单位未实行一会一结算,涉及金额11.2万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扶贫办等4个单位会议费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涉及金额15.27万元。

2.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到位。市旅服委、市扶贫办等4个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或消费明细,涉及金额0.9万元。

3.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煤炭局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规定,涉及金额19.36万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修(护)费3.47万元。

4.差旅费超预算列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等3个单位报销审批不严格,涉及金额4.39万元;市旅服委、市扶贫办等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涉及金额8.34万元。

5.培训费手续不完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2个单位无年度培训计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等3个单位无报销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涉及金额35.3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部分项目设立前未论证或评审。主要涉及部分区(市)编办、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46个项目,金额3836.09万元。

2.部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主要涉及四个行业系统”161个项目,金额1.16亿元。

3.部分项目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或体系。涉及市中、台儿庄2个区扶贫办,滕州、薛城、山亭3个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薛城、山亭、台儿庄3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4.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涉及滕州市扶贫办、山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部分项目建设滞后或未启动。主要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本级、滕州市、市中区12个项目,滞留1220.80万元。

(四)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不到位

1.组织推进工作不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到位;山亭区编办僵尸事业单位清理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市本级和滕州、薛城、山亭、市中等4个区(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较慢。

2.工作落实不到位。编办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滞后、校长职级制改革不到位、已撤销事业单位未及时注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农民工三年行动计划山亭、市中、台儿庄未完成,推进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5年规划目标任务未完成;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管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推进缓慢。

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本级及市中区、峄城区2015年至20176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职业年金等进行了审计,同时对省审计厅大数据筛查出涉及有关区(市)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124家参保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490.08万元;21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2666.62万元。二是向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金或补助。由于居民死亡后相关信息没有及时注销,市和薛城、市中、峄城三个区继续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27.15万元,涉及56人。三是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跨地区、跨险种之间参保信息不互通等原因,市本级3人跨区域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养老金15.74万元。同时发现12家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欠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98.71万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201710月至11月,组织对我市2016年至20179月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调查了市中区、山亭区,以及相关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并调查了5个镇及相关村、社区等。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制定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市中、山亭2个区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261.79万元。二是市中、山亭2个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单位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县级图书馆免费开放效果不够理想,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利用率低。

(三)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712月至今年3月,组织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2个棚改项目未完备前期基本建设手续即开工建设。二是枣庄高新区管委会840套公租房租金收入52.1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指出后,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三是山亭、台儿庄两个区的4户家庭,通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违规享受住房3套和少量货币补贴(今年3月底已整改)。同时,对35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入户审计调查发现,滕州市5户超面积建设290平方米,3户豪华装修,审计期间,滕州市已取消上述8户危房改造资格、不予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今年4月至5月,组织对全市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审计64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债务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将借款7510万元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6家融资平台公司未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未进行市场化转型。三是违规举债融资。枣庄金声文化产业发展公司使用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定期存单质押借款29600万元

2.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审计调查情况。20178月,组织对7户国有企业(3户市属、4户区属)2015年至20176月资产质量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效益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调查的7户企业中有5户超过75%。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7户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比重为21%,通过银行贷款等进行间接融资的比重达79%,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三是企业限制性货币资金金额大、占比高,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数额较大。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177月,省审计厅对山亭区、峄城区开展了扶贫工作审计调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对其他五个区(市)(含枣庄高新区)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抽查16个镇(街)、93个村,对205户家庭进行了入户核实,对86个扶贫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各区(市)、镇(街)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存有230户假脱贫,221户违规享受扶贫政策。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滞拨专项扶贫资金9340.97万元,还存在公款私存和白条报销扶贫资金等问题。三是扶贫项目带动作用不明显。有些项目设立缺乏调研论证,项目绩效差,惠及贫困人口少,2个产业扶贫项目建成后闲置,30个项目无收益或收益率低。市委、市政府对调查结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严格整改、严肃追责。各区()对发现问题逐项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20177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滕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711月,对市本级以及市中区、山亭区、滕州市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对滕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空间发展规划。二是部分考核指标任务未完成。长江防护林新增造林任务有1.92万亩未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5.5万亩仍在实施中。三是土地规划开发利用控制不严。四是防治污染力度不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滞后、城区部分管网未实行雨污分流。五是相关规费征收管理不到位。六是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

2.对市本级以及市中区、山亭区、滕州市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任务未完成;城市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不彻底。二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2261.4万元结存镇财政未拨付使用。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缓慢,滕州、市中两个区(市)8个项目未按期完工。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20177月至8月,组织对市本级和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等四个区(市)20167月至20176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简政放权时效性不高,有的下放事项不符合基层实际,有的无人申请办理。二是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需有效推进,尚未建成统一共享的社会统一信用平台体系,联合惩戒机制制度还需完善。三是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778月,组织力量对滕州市、峄城区政府利用PPP模式投资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5个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计划总投资26.09亿元,项目涉及的7个社会资本中,有民营企业3个、占43%。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PPP项目建设缺乏计划性,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未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三是项目管理操作不规范,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四是项目进展缓慢,难以在预计时间投入使用并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六、审计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问题线索已按要求进行了移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于下一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资金重点投向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领域。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大部门内部和跨部门的整合力度,避免资金固化和大量闲置。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四是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债务全程监管,加大对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协调联动,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二是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监管和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提高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审计监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

(三)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巩固和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效,为新旧动能转换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加强审计监督,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进集中审批,完善服务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把严管和激励结合起来,一方面,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加大对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力度,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问题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令行禁止。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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