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6月27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围绕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作出审计结论,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相关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细化。2018年预算编制,列入科室项目80539.50万元未细化到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公开方面
1.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省级专项转移支付47986.56万元、一般转移支付20845.64万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27422.6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17812.55万元。
2.滞留上级专款3802.59万元。其中市财政滞留3049.39万元,区(市)财政滞留753.2万元。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市级预算项目资金21898.57万元未执行完毕,涉及67个单位、101个项目。截至审计日,仍有13833.8万元未支付,涉及51个单位、72个项目。
4.部分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018年市直公务卡开卡单位235个,其中7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5.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非税收入1447.42万元,年度末未缴入国库,至2019年1月才缴入国库。
6.专项资金公示不完整。61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示33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
(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有19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细和绩效指标明细完全空白,涉及金额2043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数的29.51%。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原市经信委、原市卫生计生委等5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决算(草案)编制不实
1.无预算支出12.48万元。主要是市人防办7万元、市发展改革委3.2万元。
2.超预算支出57.11万元。主要是原市经信委26.43万元、市发展改革委1.72万元、原市卫生计生委9.25万元。
3.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挤占项目经费76.63万元。主要是原市经信委75.27万元。
4.预算编报不细化。主要涉及原市卫生计生委。
5.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涉及市发展改革委、市人防办、原市卫生计生委。
6.决算不实。主要涉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原市经信委、原市卫生计生委。
(二)公务接待费管理不严格
主要涉及原市经信委1.89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1.19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
2.未编制绩效目标或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涉及原市卫生计生委457.85万元、市爱卫会7.32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52.99万元。
(四)资产管理不健全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91.95万元。主要是原市卫生计生委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53.27万元、市人防办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38.68万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主要涉及市发展改革委。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今年一季度,省、市两级审计机关按照“两统筹” 即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的要求,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滕州市及市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滞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6.84万元。审计期间,枣庄高新区科旺投资管理公司已将滞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6.84万元上交高新区财政部门。二是目标任务未完成。滕州市虚报2018年度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772套;市中区应改造4438套,实际完成4068套。三是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滕州市变通棚改政策,用政策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四是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使用不合规。枣矿集团违规出售廉租住房998套,违规取得财政专项资金3026.4万元;枣矿联鑫家园三期、滕州侉庄居2个项目已开工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五是安居工程管理不到位。市本级有1051套公租房建成后超过1年未分配入住;滕州市12套公租房,已竣工验收备案空置超过1年以上;169户不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居民未腾退;1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六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违规向7个安居工程收取应予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6488.81万元;滕州市向安居工程开发单位无依据收费1309.5万元,薛城区收取43万元。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今年一季度,省审计厅统筹市审计局对我市市本级和滕州市2017年和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滕州市涉农资金整合、惠民政策及奖补措施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农专项资金滞留、拖欠4220.31万元;2个单位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89.52万元;部分涉农项目绩效不佳;涉农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二是惠农补贴审计方面。市本级、滕州市两级均缺乏对惠农补贴的统一管理。滕州市还存在用现金发放惠农补贴较普遍的现象;已要求纳入“一本通”管理的惠农补贴项目未通过“一本通”发放;层层转拨惠农补贴资金,涉及7项惠农补贴资金23087.53万元;违规申报或骗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4.03万元;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64.23万元。审计期间,滕州市相关镇街、单位已全部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和违规所得。
(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执行和省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4月至5月,省审计厅统筹市审计局对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执行和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和政策落实方面:协调推进工作不到位;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重大事项任务不到位;本地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规划不完善,未出台与产业专项规划配套的实施规划、实施细则;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政策执行不到位;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产业对接不充分,基金未充分发挥作用。二是省重点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省重点项目审批、建设手续滞后;重大项目库管理部门未制定严格的项目入库和退出标准;省重点项目保障土地指标100亩未落实;省重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资金2000万元;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已开工项目完成的实际进度与调度情况不一致。三是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五个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进展缓慢。
(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1月,市审计局对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拖欠规模底数不清。漏报14637.94万元,占上报金额的52.82%;多报7862.61万元,占上报金额的28.37%。二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较多。14个政府部门和16个国有企业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5895.50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拖欠账款2787.78万元,已偿还1870.35万元,剩余欠款总额917.43万元,其中纳入2019年偿还842.77万元。
(五)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3月至4月,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安排使用省级“十强”产业专款1869.66万元。其中:市本级1654.44万元、各区(市)215.22万元。二是各区(市)未安排使用市级“十强”财政专款538万元。
(六)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状况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泉兴集团、市汽运公司、中安房地产公司、王晁煤电公司、鲁南机床公司等2户市属、3户区(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发展质量状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资产质量不高。2户企业限制性货币资金金额大、占比高;2户企业坏账损失金额大、风险高;2户企业隐瞒资产处置损失14360.87万元。二是企业债务负担重、风险高。5户企业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0%,其中有4户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75%;2户企业高息向企业职工集资;债务风险高,泉兴集团代为偿还银行贷款3271.37万元。三是企业盈利能力不强。3户企业累计亏损48280.14万元;企业虚增利润62280.22万元。四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部分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不足,仅有2户企业计提研发费用。申请和拥有专利数量少,5户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未达到0.44件。
(七)“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4月,全市审计机关对2017年和2018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救济等7类惠农补贴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区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其中峄城区存在“一人多卡”发放补贴情况,涉及资金1.3万元;薛城区主管部门在各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上方式不统一、要求不明确,有7项惠农补贴均未纳入“一本通”系统。二是6个区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惠农补贴问题。涉及4项补贴166人资金144.39万元。截至6月份,已经取消、停发待遇471人次,追回资金16.14万元。
(八)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10月,全市审计机关对2017年至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社会扶贫发力不足,重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轻社会扶贫。未实现“救”“扶”一体化。二是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方面。“富民生产贷”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稳定劳务保障能力不足。“富民农户贷”惠及率偏低。三是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扶贫项目货币性资产经营比例过高,扶贫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台儿庄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对违法占地问题监管和处理处罚整改不到位,仍有违法占地217.94万元罚款未收缴。二是未与已经确定的11户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三是对6家企业累计欠缴土地复垦费10932.97万元处理处罚不到位。
(二)水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3个水功能区中仅韩庄运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未完成枣庄市下达的66.7%的目标。二是取水结构不合理。所有工业企业地下水使用比例为77.51%。三是对企业用水和排污费征收监管不到位。台儿庄区自来水公司超许可证规定取水;在邳庄镇工业聚集区实现公共管网覆盖的前提下,5家工业企业仍用自备井取水;对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欠缴排污费333.62万元征收不到位。
(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造林补贴项目任务未完成,台儿庄区2017年度设计造林补贴项目面积为2000亩,截至审计日未竣工验收。森林蓄积量指标序时进度未完成, 2017年森林蓄积量176万立方米,比目标值少11.4万立方米。
(四)大气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对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监管不到位,17家重点废气污染源企业废气排放量超标。滞拨国家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77.44万元。
五、下一步的工作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问题线索已按要求进行了移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二)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项目建设监督和考核,特别是预算已安排资金而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建设项目,应深入排查原因、督促执行,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对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收回资金,切实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政策落实,进一步发挥政策对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宏观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尤其是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乡村振兴、教育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枣庄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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