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我们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计监督,忠诚履职,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实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作出审计结论,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相关部门(单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部分项目未实施,预算指标被收回或结转下年使用。分别涉及33个部门(单位)49个项目1990.18万元、45个部门(单位)105个项目65901.17万元。
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够,连续向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安排预算资金。涉及16个部门(单位)20个项目,2019年接续安排预算2050.97万元,当年执行率未达到50%。
(二)预算执行方面
1.滞留上级专项资金4159.71万元,至审计日仍未安排使用。
2.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库。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归集的非税收入2473.47万元,年末未缴入国库,影响当年预算收入真实性。2020年1月已将上述收入缴入国库。
3.存量及结余资金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账面反映存量资金10973.60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二是财政专户收回的存量及结余资金13170.83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4.未按照规定时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81992.7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97.84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38394.93万元。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
2019年市财政局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政策、制度执行方面
1.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不规范。如部分业务未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实施会计核算。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存在缺陷,导致授权支付制度执行失控。部分单位预算资金使用脱离财政系统监管。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采取大数据分析疑点与单位自查、现场核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延伸审计33个部门(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预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571.59万元。主要是市教育局358.06万元。
2.无预算支出13.66万元。主要是市国资委10.97万元。
3.超预算支出99.97万元。主要是市国资委33.61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8.79万元。
4.预算执行不到位。主要涉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个项目支出542万元,实际支出率为69.08%。
5.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涉及3个部门(单位)77.95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41万元、市林业和绿化局2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5.95万元。
6.决算编制不实。主要涉及市教育局、市扶贫办等部门。
(二)“三公”经费等管理方面
1.未在规定地点召开会议。主要涉及市教育局3次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次会议。
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支7.09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涉及市教育局5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万元。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废处置程序不合规。如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租房屋,未经市财政局审批。
2.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主要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程序倒置。
3.应记未记固定资产。主要涉及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12585.68万元。
4.滞留非税收入及利息14.61万元。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非税收入11.9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部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市审计局对峄城区、台儿庄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203万元,其中,峄城区5052万元(审计期间拨付2000万元)、台儿庄区2151万元;峄城区2个棚改项目闲置国开行贷款93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325.90万元,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安居工程计划落实和保障群众需求方面。台儿庄区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应发放96户,已发放79户;部分公租房未有效使用,闲置公租房256套,其中,峄城区120套、台儿庄区136套。三是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台儿庄区应收未收公租房租13.45万元;将4个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台儿庄区3个,峄城区1个。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家慈善组织登记入账不及时,涉及捐赠款物1458.93万元。如市慈善总会187.48万元,台儿庄区慈善总会94.76万元,薛城区红十字会22.82万元。二是2家慈善组织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信息公开不及时。涉及滕州市红十字会和滕州市慈善总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发出《致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有关部门单位的一封信》,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台儿庄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台儿庄区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018年应完成的1万亩土地整理类项目,截至审计日尚未开工建设,资金闲置786万元;2018年度70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报完成面积7000亩,审计核查面积为6419亩,虚报面积581亩;建成后的5个地块,未划入基本农田管理面积1679亩。二是农村饮水安全方面。未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县级维修资金筹集工作,影响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后期管护;未签订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书;涧头集、秦庄集中供水未实行政府定价;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拨付率(63.61%)过低,实际拨付15944.32万元,未拨付9121.72万元;部分镇项目资金欠拨,如涧头集镇未拨付绿化苗木种植基地资金200万元、耕地保护激励资金50万元,泥沟镇未拨付现代化农业示范园项目资金260万元。
(四)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今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扶贫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薛城区、山亭区、枣庄高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在个别失学辍学现象;峄城区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二是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部分危房改造贫困户未进行改厕;薛城区未通过建设周转房、置换租赁闲置农房等方式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三是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山亭区2019年完成了省定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未进行水质检测;滕州市、峄城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进度较慢,未完成镇街饮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预期目标。四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山亭区2019年“雨露计划”涉及423人119.7万元,未通过“一卡通”发放;峄城区古邵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闲置7.01万元。五是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山亭区、枣庄高新区4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到位;峄城区、山亭区7个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4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推进和政策落实方面。枣庄“九大”特色产业中现代高效农业、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3个产业未得到新旧动能基金支持;企业承担了2018年至2020年4月应由财政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证书费用244.25万元;全市未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2019年煤炭消费当量不降反增,同比增加188万吨;部分优选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43个,其中2019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低于60%的项目有15个。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进缓慢,枣庄市央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科安孚创业投资(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支基金未开展对外投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力度不够,24个省优选项目仅2个获得基金支持、3个省重点项目仅1个获得基金支持。
(六)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4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全市2020年第一季度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帮办代办效果不明显,枣庄市民服务中心帮办内容仅为帮助群众引导至办件窗口,业务量较少、内容单一;政务系统整合不到位,社会组织审批事项仍存在“二次录入”的情况;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3个区(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均未按要求配备问询室、录音、录像相关设备,不动产登记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提升。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78.77万元,其中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3.61万元,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5.16万元。2个区(市)应免征未免征残疾人保障金1.81万元,其中滕州市企业8家,涉及金额1.66万元;峄城区企业2家,涉及金额0.15万元。
(七)庄里水库建设审计情况
2019年8月至12月,市审计局对庄里水库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山亭区已签订协议的屋框回迁户97户、空白宅基地回迁户103户未安置;山东永福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转包横岭安置房12栋给山亭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涉及工程造价780万元;庄里水库滕州市后台安置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不合规。二是交通复建方面。山亭区交通局超付工程款736.88万元;自行改动规划施工内容,未经审批取消2436米生产道路和125.3米生产桥;交通复建监理、跟踪审计招投标不合规,涉及金额55.43万元。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9年4月至11月,市审计局配合省审计厅对滕州市、市中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滕州市、市中区违规占用耕地分别为13.65公顷、83.24公顷;耕地撂荒分别为11.73公顷、23.21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滕州市供而未用两年以上建设用地9宗29.59公顷,市中区有2宗36.71公顷建设用地闲置。
(二)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力。滕州市2018年20家企业超计划用水132.52万立方米;市中区2016年至2018年10家企业超取水许可证取水1136.25万立方米。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滕州市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存在风险;市中区3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完工,区域内沙河支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
(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证制度。滕州市无证采伐地块19个、面积21.44公顷;市中区无证采伐地块15个、面积11.34公顷。二是造林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滕州市虚报2016年造林面积327公顷,超发补贴98.10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41.26万元;市中区2016年度造林补贴作业设计与2015、2016年度长江防护林作业设计重叠16.68公顷,重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万元。
(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到位。截至2019年6月,滕州市除1家企业关停外,10家企业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中区有5个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未完成。二是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滕州市4家煤炭经营企业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70家“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市中区30家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9个已开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五)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一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4月,滕州市有9处、面积303公顷未完成恢复治理,3处重点项目尚未开工进行修复;市中区有2个项目未实施,2个边开采边治理项目正在施工,2个项目地质环境后期治理管护不到位,复绿效果不佳。二是地热水资源监管不到位。滕州市对山东盈泰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取用地热水监管不力。
(六)部分生态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滕州市有8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883.07万元未拨付,审计期间已拨付139.89万元;污染防治资金1812.36万元拨付不及时,审计期间已拨付1085.36万元,收回430万元。市中区水利工程资金闲置428.2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2.15万元结余未收回盘活使用,至2020年1月已收回62.15万元。
五、下一步的工作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审计整改,加强改进工作:
(一)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早编细编预算,提前做好项目的申报、评估、论证、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绩效目标设定等;做实做准项目,对确定的项目及时入库管理,发挥项目库对预算的约束和支撑作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机制,把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安排机制挂钩;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督促预算部门(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二)推进和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推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从根本上治理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以及财政资金闲置沉淀、低效无效等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三)强化预算单位资产监管力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增强“过紧日子”的意识;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规定,严把资产入口关,规范处置及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生命周期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全市“9+2改革攻坚行动”等重大政策落实,进一步发挥政策对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宏观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尤其是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乡村振兴、环保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鲁人办函〔2020〕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落实好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认真督促整改,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附件:枣庄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清单
附件
枣庄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 ||||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 ||||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预算编制方面 |
1.部分项目未实施,预算指标被收回或结转下年使用。 |
分别涉及33个部门(单位)49个项目1990.18万元、45个部门(单位)105个项目65901.17万元。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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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够。 |
涉及16个单位的20个项目,2019年接续安排预算2050.97万元,当年执行率未达到50%。 |
市财政局 |
||
(二)预算执行方面
|
1.滞留上级专项资金4159.71万元。 |
至审计日仍未安排使用。 |
市财政局 |
|
2.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库。 |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归集的非税收入2473.47万元,年末未缴入国库,影响当年预算收入真实性。2020年1月已将上述收入缴入国库。 |
市财政局 |
已整改 | |
3.存量及结余资金预算管理不到位。 |
一是账面反映存量资金10973.60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二是财政专户收回的存量及结余资金13170.83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
市财政局 |
已整改 | |
4.未按照规定时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81992.77万元。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97.84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38394.93万元。 |
市财政局 |
||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 |
2019年市财政局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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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制度执行方面
|
1.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不规范。 |
如部分业务未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实施会计核算。 |
市财政局 |
|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存在缺陷,导致授权支付制度执行失控。 |
部分单位预算资金使用脱离财政系统监管。 |
市财政局 |
已整改 |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
1.预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571.59万元。 |
结余资金涉及市扶贫办41.02万元、市教育局358.06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7.45万元、市国资委42.06万元,房租收入涉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万元。 |
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无预算支出13.66万元。 |
涉及市扶贫发展中心服务费2.69万元、市国资委劳务费、租赁费10.97万元。 |
市扶贫发展中心、市国资委 |
||
3.超预算支出99.97万元。 |
涉及市扶贫办办公费等9.36万元,市教育局培训费等0.9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差旅费7.67万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差旅费1.08万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物业费2.21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费等28.79万元、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费4.14万元、市抗震办邮电费等0.36万元,市国资委办公费等33.61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等11.85万元。 |
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4.预算执行不到位。 |
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租房和生活补助、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邮电费3个项目支出542万元,实际支出率为69.0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
涉及3个部门(单位)77.95万元,如市发展改革委41万元、市林业和绿化局2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5.95万元。 |
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和绿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
||
6.决算编制不实。 |
涉及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二)“三公”经费等管理方面
|
1.未在规定地点召开会议。 |
涉及市教育局3次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次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次会议。 |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 |
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支7.09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
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
主要涉及市教育局5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万元。 |
市教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四)资产管理方面
|
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废处置程序不合规。 |
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体育中心3个部门(单位)出租房屋,未经市财政局审批。枣庄职业学院摄像机4台、便携式计算机300台、照相机8台,均已经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已经损坏不再继续使用,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处置。 |
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体育中心、枣庄职业学院 |
|
2.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
主要是市教育局违规自行采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程序倒置。 |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
涉及市扶贫办0.53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6万元、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12585.68万元。 |
市扶贫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党校 |
||
4.滞留非税收入及利息14.61万元。 |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非税收入11.91万元,枣庄职业学院非税收入0.45万元、过渡户产生利息1.53万元,市体育中心非税收0.72万元。 |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枣庄职业学院、市体育中心 |
已整改 |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部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
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管理方面。 |
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203万元,其中,峄城区5052万元(审计期间拨付2000万元)、台儿庄区2151万元;峄城区2个棚改项目闲置国开行贷款93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325.90万元,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
峄城区、台儿庄区 |
|
二是安居工程计划落实和保障群众需求方面。 |
台儿庄区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应发放96户,已发放79户;部分公租房未有效使用,闲置公租房256套,其中:峄城区120套、台儿庄区136套。 |
峄城区、台儿庄区 |
||
三是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 |
台儿庄区应收未收公租房租13.45万元;将4个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台儿庄区3个,峄城区1个。 |
峄城区、台儿庄区 |
||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
一是7家慈善组织登记入账不及时,涉及捐赠款物1458.93万元。 |
市慈善总会187.48万元;市中区红十字会0.06万元;台儿庄区慈善总会94.76万元;滕州市红十字会511.39万元,滕州市慈善总会633.13万元;薛城区红十字会22.82万元;山亭区慈善总会9.29万元。 |
市慈善总会、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台儿庄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二是2家慈善组织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信息公开不及时。 |
滕州市红十字会接收和发放使用涉及资金30.09万元、物资158.70万元;滕州市慈善总会接收涉及物资115.77万元,使用和发放涉及资金633.34万元、物资139.63万元。 |
滕州市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三)台儿庄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
2018年应完成的1万亩土地整理类项目,截至审计日尚未开工建设,资金闲置786万元;2018年度70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报完成面积7000亩,审计核查面积为6419亩,虚报面积581亩;建成后的5个地块,未划入基本农田管理面积1679亩。 |
台儿庄区 |
虚报面积581亩,审计期间已整改 |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方面。 |
未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县级维修资金筹集工作,影响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后期管护;未签订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书;涧头集、秦庄集中供水未实行政府定价;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 |
台儿庄区 |
||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
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拨付率(63.61%)过低,实际拨付15944.32万元,未拨付9121.72万元;;部分乡镇项目资金欠拨,如涧头集镇未拨付绿化苗木种植基地资金200万元、耕地保护激励资金50万元,泥沟镇未拨付现代化农业示范园项目资金260万元。 |
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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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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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薛城区、山亭区、枣庄高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在个别失学辍学现象;峄城区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
薛城区、山亭区、 峄城区、枣庄高新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二是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部分危房改造贫困户未进行改厕;薛城区未通过建设周转房、置换租赁闲置农房等方式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
薛城区、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三是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山亭区2019年完成了省定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未进行水质检测;滕州市、峄城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进度较慢,未完成镇街饮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预期目标。 |
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
山亭区2019年“雨露计划”涉及423人119.7万元,未通过“一卡通”发放;峄城区古邵镇农机购置补贴闲置7.01万元。 |
山亭区、峄城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五是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 |
山亭区、枣庄高新区4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到位;峄城区、山亭区7个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
山亭区、峄城区、枣庄高新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
一是工程推进和政策落实方面。 |
枣庄“九大”特色产业中现代高效农业、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3个产业未得到新旧动能基金支持;企业承担了2018年至2020年4月应由财政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证书费用244.25万元;全市未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2019年煤炭消费当量不降反增,同比增加188万吨;部分优选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43个,其中2019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低于60%的项目有15个。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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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
部分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进缓慢,枣庄峄创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枣庄市央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科安孚创业投资(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滕州中铭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支基金未开展对外投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力度不够,24个省优选项目仅2个获得基金支持、3个省重点项目仅1个获得基金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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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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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 |
帮办代办效果不明显,枣庄市民服务中心帮办内容仅为帮助群众引导至办件窗口,业务量较少、内容单一;政务系统整合不到位,社会组织审批事项仍存在“二次录入”的情况;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3个区(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均未按要求配备问询室、录音、录像相关设备,不动产登记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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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服务中心、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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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 |
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78.77万元,其中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3.61万元,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5.16万元。2个区(市)应免征未免征残疾人保障金1.81万元,滕州市企业8家,涉及金额1.66万元;峄城区企业2家金额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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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滕州市、峄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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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庄里水库建设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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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 |
山亭区已签订协议的屋框回迁户97户、空白宅基地回迁户103户未安置;山东永福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转让横岭安置房12栋给山亭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涉及工程造价780万元;庄里水库滕州市后台安置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不合规。 |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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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交通复建方面。 |
山亭区交通局超付工程款736.88万元;自行改动规划施工内容,未经审批取消2436米生产道路和125.3米生产桥;交通复建监理、跟踪审计招投标不合规,涉及金额55.43万元。 |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一)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 |
一是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滕州市、市中区违规占用耕地分别为13.65公顷、83.24公顷;耕地撂荒分别为11.73公顷、23.21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滕州市供而未用两年以上建设用地9宗29.59公顷,市中区有2宗建设用地闲置,面积为36.71公顷。 |
滕州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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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力。滕州市2018年20家企业超计划用水132.52万立方米;市中区2016年至2018年10家企业超取水许可证取水1136.25万立方米。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滕州市2017年至2018年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建设,3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存在风险;市中区2018年3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完工,区域内沙河支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 |
滕州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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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
一是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证制度。滕州市无证采伐地块19个、面积21.44公顷;市中区无证采伐地块15个、面积11.34公顷。二是造林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滕州市虚报2016年造林面积327公顷,超发补贴98.10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41.26万元;市中区2016年度造林补贴作业设计与2015、2016年度长江防护林作业设计重叠16.68公顷,重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万元。 |
滕州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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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
一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到位。截至2019年6月,滕州市除1家企业关停外,10家企业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中区有5个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未完成。二是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滕州市4家煤炭经营企业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70家“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市中区30家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9个已开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
滕州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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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 |
一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4月,滕州市有9处、面积303公顷未完成恢复治理,3处重点项目尚未开工进行修复;市中区有2个项目未实施,2个边开采边治理项目正在施工,2个项目地质环境后期治理管护不到位,复绿效果不佳。二是地热水资源监管不到位。滕州市对山东盈泰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取用地热水监管不力。 |
滕州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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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分生态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 |
滕州市有8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883.07万元未拨付,审计期间已拨付139.89万元;污染防治资金1812.36万元拨付不及时,审计期间已拨付1085.36万元,收回430万元。市中区水利工程资金闲置428.2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2.15万元结余未收回盘活使用,至2020年1月已收回62.15万元。 |
滕州市、市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