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4月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抓好审计整改提出“建立整改台账、注重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跟踪调度”等明确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枣庄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审计成果有效利用。
市审计局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把督促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清单”三张清单,加强对21个市直部门(单位)和6个区(市)整改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促,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推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滕州市、市中区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
截至2021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0项问题,已整改68项,其余12项正在积极推进。通过整改,上缴国库1.57亿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8.82亿元,促进资金拨付2.48亿元,调账金额1.4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15.56万元。
二、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市财政局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通报督促,优化预算安排,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市直部门仍未使用完毕的结转一年及以上资金集中清理收回;推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严格按政策核定并编入2021年部门预算,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二)预算执行方面。市财政局督促和引导相关部门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滞留上级专项资金4159.71万元已全部拨付至相关单位;非税收入2473.47万元已缴入国库;存量资金10973.60万元已纳入预算安排使用,财政专户收回的存量及结余资金13170.83万元已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下达情况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评审论证、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等工作,倒逼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分配下达。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市财政局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加强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推动部门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同时,首次运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管理工作前置,所有预算项目必须编制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政策、制度执行方面。市财政局加强与社会保险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社保基金核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涉及部门(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已纳入财政系统监管。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整编报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三公”经费等管理方面。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严格遵守会议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控制。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涉及部门(单位)已按照绩效管理相关办法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并将严格执行。
(四)资产管理方面。市财政局出台《枣庄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资产的管理。涉及部门(单位)严格履行房屋出租手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做好资产核算和登记,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进行补记账;滞留非税收入及利息14.61万元已缴入国库。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涉及的2个区在审计期间已将7203万元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安居工程计划落实和保障群众需求方面。针对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问题,台儿庄区对应发放的96户申请材料进行再审核,确定其中79户符合条件并予以发放;针对部分公租房未有效使用问题,峄城区已分配17套公租房给特困家庭,另有75户已经审核,待公租房源整理维护好后分配,剩余28套待申请分配;台儿庄区已分配60套给外来务工人员。三是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台儿庄区已收缴公租房租金13.45万元;峄城区、台儿庄区明确今后将对老旧住宅小区认定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规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使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情况。7家慈善组织登记入账不及时、2家慈善组织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涉及部门(单位)审计期间已整改,对捐赠款物进行了登记入账,并对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台儿庄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应完成的1万亩土地整理类项目中,闲置资金786万元已全部拨付至承建单位,项目已完工;建成后的5个地块1679亩土地已划入基本农田管理。二是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已筹集并拨付维修资金30万元,并采取措施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系统的后期管护;组织6个镇街签订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书;涧头集、秦庄集中供水已进入政府定价程序;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9121.72万元已拨付,部分乡镇欠拨的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
(四)精准扶贫审计整改情况。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个别失学辍学学生复学,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已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二是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涉及的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3个区对部分危房改造贫困户进行改厕;薛城区印发《关于建立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三是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山亭区对2019年完成的省定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进行了水质检测;滕州市、峄城区涉及农村饮水攻坚行动进度较慢的村居,于2020年底已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四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山亭区规范“雨露计划”资金管理,涉及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峄城区古邵镇农机购置补贴闲置资金7.01万元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山亭区、枣庄高新区4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峄城区、山亭区收回收益低、前景不乐观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新的扶贫产业项目,对于收益尚可的项目加强管理,提高收益率。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工程推进和政策落实方面。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山东新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申请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的省级母基金,助推现代高效农业、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等新旧动能特色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协调相关部门,将企业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证书费用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通过制定考核奖惩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月度排档计划、建立月度消费台账等方式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加大督促力度,形成有效投资,如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项目,2020年已完成投资1.92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如指导鲁南大健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成功发行1.7亿元。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使用方面。枣庄峄创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完成投资1600万元,滕州中铭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投资4600万元,国科安孚创业投资(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准备投资,枣庄市央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挖掘项目;涉及部门(单位)推行“理事会决策+专业机构运营”模式,建立政府调控机制,推动引导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重点项目对接。
(六)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市审批服务局制定帮办代办值班制度,设立“帮办先锋岗”,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帮办代办事项落实台账,进一步提升帮办代办效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推进政务系统整合;涉及区(市)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设备、设施配置,提高不动产登记大厅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落实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相关费用已经退还小微企业;滕州市、峄城区已将残疾人保障金1.81万元全部退还。
(七)庄里水库建设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山亭区未安置的回迁户已经全部安置;对违法转让安置房施工问题,山亭区住建局对建设单位处合同价5‰的罚款并已收缴;滕州市庄里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规范招标程序。二是交通复建方面。超付的工程款736.88万元已经退回山亭区交通局;针对自行改动规划施工内容问题,山亭区将继续按原规划进行生产道路和生产桥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罚款1万元,并已收缴,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已恢复耕种面积6.23公顷;办理或正在办理设施农用田的面积5.97公顷;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土地面积5.5公顷;撂荒耕地11.73公顷已全部正常耕种。市中区已恢复耕地面积24公顷;撂荒耕地已恢复耕种17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问题。滕州市对9宗闲置土地正在推进整改中,其中7宗土地正在处置,另外2宗为低效用地,企业均被司法机关查封。市中区闲置的2宗36.71公顷建设用地,已引入汇影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基地等3个招商引资项目入驻。
(二)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力问题。滕州市严格年度用水计划审查、核定,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已办或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41家,限期封停整改277家(含停产关闭企业)。市中区2020年9月,开工建设扩容蓄水量241万立方米的民主调节池扩容工程,解决城市饮用水源不足问题,避免出现超许可取水现象。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滕州市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完工8项,鲍沟镇玻璃基地含氟废水治理工程已开工,预计今年10月投入使用;同时,扩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量,增加山东富利森建材厂、滕州市大坞战河建材厂为协同污泥处置单位,彻底解决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避免因污泥露天堆放产生的风险。市中区3个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已完工,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峄城大沙河齐村支流巡查监管和后期管护,提升治理效果。
(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证制度问题。滕州市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市中区成立工作专班,核实查处10处违规采伐地块,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补植。二是造林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滕州市建立中央财政林业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已全部追缴收回超发补贴98.10万元。市中区委托第三方对涉及的重叠区域防护林开展核实,对实际造林主体进行再确认,依据实际情况拨付项目尾款;因重叠产生的剩余资金,已交由区财政统筹用于其他造林项目。
(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对未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10家企业逐一核查,目前,1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家企业因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于2020年关停,5家企业正在开展清洁生产现场审核,2家企业因间歇生产不符合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而未审核。市中区3个应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因搬迁未实施审核,2个企业已纳入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二是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滕州市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煤炭进行清运并落实环保措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密闭式煤棚;对70家“散乱污”企业按照清理取缔、升级改造的类别完成分类整治。市中区正在编制枣庄民营科技园规划环评;开展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按程序申报完善环评手续,4个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
(五)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一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问题。滕州市9处未完成恢复治理项目,已完成8处,正在实施1处;3处尚未开工修复重点项目,已完成2处,正在恢复治理1处。市中区2个未实施项目,其中,十里泉丁庄—东王庄溶岩塌陷地治理项目已申请收回专项资金,卓山铁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个边开采边治理项目,其中,白马泉水泥用灰岩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刘岭铁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正在实施;2个后期治理管护不到位项目,市中区责成枣庄金正矿业有限公司与永安镇政府加强地质环境后期治理管护,补种复绿,保证种植树木存活。二是地热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对山东盈泰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取用地热水进行了封井作业,已终止非法开采行为。
(六)部分生态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方面。一是滕州市已拨付8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883.07万元;收回剩余污染防治资金297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等其他环保项目。二是市中区已收回水利工程闲置资金统筹使用。
六、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由于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实现全面整改尚有一定难度。主要有以下2种情况:一是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问题。如部分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进缓慢问题,需挖掘合适项目开展投资。二是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的问题。如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需按程序申报,履行相关手续。这些问题需要加大措施继续推进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一步,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督促整改,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部门(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加强审计整改公开,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做好新发展阶段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枣庄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枣庄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整改情况 |
(一)预算编制方面 |
1.部分项目未实施,预算指标被收回或结转下年使用。 |
分别涉及33个部门(单位)49个项目1990.18万元、45个部门(单位)105个项目65901.17万元。 |
相关部门(单位) |
市财政局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年度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支出进度。 |
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够。 |
涉及16个单位的20个项目,2019年接续安排预算2050.97万元,当年执行率未达到50%。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对市直部门仍未使用完毕的结转一年及以上资金集中清理收回;推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严格按政策核定并编入2021年部门预算,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 |
(二)预算执行方面 |
1.滞留上级专项资金4159.71万元。 |
至审计日仍未安排使用。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积极督促和引导相关部门加快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滞留的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单位。 |
2.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库。 |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归集的非税收入2473.47万元,年末未缴入国库,影响当年预算收入真实性。 |
市财政局 |
2020年1月将非税收入2473.47万元缴入国库。 | |
3.存量及结余资金预算管理不到位。 |
一是账面反映存量资金10973.60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二是财政专户收回的存量及结余资金13170.83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
市财政局 |
存量资金10973.60万元,已纳入预算安排使用;财政专户收回的存量及结余资金13170.83万元已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 | |
(二)预算执行方面 |
4.未按照规定时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81992.77万元。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97.84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38394.93万元。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下达情况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评审论证、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等工作,倒逼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分配下达。 |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 |
2019年市财政局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已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结合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推动部门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内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新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管理工作前置,申报预算的所有项目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才能进入预算管理系统。 | |
(四)政策、制度执行方面 |
1.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不规范。 |
如部分业务未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实施会计核算。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加强与社会保险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社保基金核算。并将调整结果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存在缺陷,导致授权支付制度执行失控。 |
部分单位预算资金使用脱离财政系统监管。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涉及部门(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已纳入财政系统监管。 |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整改情况 |
(一)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
1.预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571.59万元。 |
结余资金涉及市扶贫办41.02万元、市教育局358.06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7.45万元、市国资委42.06万元,房租收入涉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万元。 |
市扶贫办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认真组织完整编报预算,确保不漏报、不瞒报。 |
2.无预算支出13.66万元。 |
涉及市扶贫发展中心服务费2.69万元、市国资委劳务费、租赁费10.97万元。 |
市扶贫发展中心 市国资委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 |
3.超预算支出99.97万元。 |
涉及市扶贫办办公费等9.36万元,市教育局培训费等0.9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差旅费7.67万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差旅费1.08万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物业费2.21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费等28.79万元、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费4.14万元、市抗震办邮电费等0.36万元,市国资委办公费等33.61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等11.85万元。 |
市扶贫办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国资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严格培训、差旅等费用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安排支出。 | |
(一)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
4.预算执行不到位。 |
涉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学生租房和生活补助、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邮电费3个项目支出542万元,实际支出率为69.0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明确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 |
5.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
涉及3个部门(单位)77.95万元,如市发展改革委41万元、市林业和绿化局2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5.95万元。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和绿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途使用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问题的发生。 | |
6.决算编制不实。 |
涉及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扶贫办 市教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国资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强化决算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今后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 |
(二)“三公”经费等管理方面 |
1.未在规定地点召开会议。 |
涉及市教育局3次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次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次会议。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在规定地点召开会议。 |
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 |
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支7.09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明确将加强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控制,杜绝相应情况的发生。 | |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
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
主要涉及市教育局5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万元。 |
市教育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涉及部门(单位)已按照绩效管理相关办法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绩效评价。 |
(四)资产管理方面 |
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废处置程序不合规。 |
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体育中心3个部门(单位)出租房屋,未经市财政局审批。枣庄职业学院摄像机4台、便携式计算机300台、照相机8台,均已经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已经损坏不再继续使用,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处置。 |
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市体育中心 枣庄职业学院 |
市财政局出台了《枣庄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涉及部门(单位)已与财政部门进行衔接,严格履行房屋出租手续,进一步加强部门资产的管理。 |
2.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
主要是市教育局违规自行采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程序倒置。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涉及部门(单位)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 |
3.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
涉及市扶贫办0.53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6万元、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12585.68万元。 |
市扶贫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委党校 |
涉及部门(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行补记账处理,今后将做好资产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 |
4.滞留非税收入及利息14.61万元。 |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非税收入11.91万元,枣庄职业学院非税收入0.45万元、过渡户产生利息1.53万元,市体育中心非税收0.72万元。 |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枣庄职业学院 市体育中心 |
滞留非税收入及利息14.61万元已缴入国库。 |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整改情况 |
(一)部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
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
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203万元,其中,峄城区5052万元(审计期间拨付2000万元)、台儿庄区2151万元;峄城区2个棚改项目闲置国开行贷款93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325.90万元,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
峄城区 台儿庄区 |
审计期间已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
二是安居工程计划落实和保障群众需求方面。 |
台儿庄区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应发放96户,已发放79户;部分公租房未有效使用,闲置公租房256套,其中:峄城区120套、台儿庄区136套。 |
峄城区 台儿庄区 |
一是针对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问题,台儿庄区对应发放的96户申请材料进行再审核,确定其中79户符合条件并予以发放。二是峄城区已分配17套给特困家庭,另有75户已经审核,待公租房源整理维护好后分配,剩余28套待申请分配;台儿庄区已分配60户给外来务工人员。 | |
三是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 |
台儿庄区应收未收公租房租13.45万元;将4个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台儿庄区3个,峄城区1个。 |
峄城区 台儿庄区 |
一是应收未收公租房租13.45万元已完成收缴;二是2个区明确今后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老旧住宅小区认定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规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使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 |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
一是7家慈善组织登记入账不及时,涉及捐赠款物1458.93万元。 |
市慈善总会187.48万元;市中区红十字会0.06万元;台儿庄区慈善总会94.76万元;滕州市红十字会511.39万元,滕州市慈善总会633.13万元;薛城区红十字会22.82万元;山亭区慈善总会9.29万元。 |
市慈善总会 滕州市 薛城区 山亭区 市中区 台儿庄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二是2家慈善组织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信息公开不及时。 |
滕州市红十字会接收和发放使用涉及资金30.09万元、物资158.70万元;滕州市慈善总会接收涉及物资115.77万元,使用和发放涉及资金633.34万元、物资139.63万元。 |
滕州市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三)台儿庄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
2018年应完成的1万亩土地整理类项目,截至审计日尚未开工建设,资金闲置786万元;2018年度70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报完成面积7000亩,审计核查面积为6419亩,虚报面积581亩;建成后的5个地块,未划入基本农田管理面积1679亩。 |
台儿庄区 |
闲置资金786万元已全部拨付至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已完工;虚报面积581亩,审计期间已整改。1679亩土地已划入基本农田管理。 |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方面。 |
未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县级维修资金筹集工作,影响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后期管护;未签订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书;涧头集、秦庄集中供水未实行政府定价;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 |
台儿庄区 |
台儿庄区已筹集并拨付维修资金30万元,并采取措施加强后期管护;组织6个镇街签订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书,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涧头集、秦庄集中供水已进入政府定价程序,正在有序推进;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 | |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
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拨付率(63.61%)过低,实际拨付15944.32万元,未拨付9121.72万元;部分乡镇项目资金欠拨,如涧头集镇未拨付绿化苗木种植基地资金200万元、耕地保护激励资金50万元,泥沟镇未拨付现代化农业示范园项目资金260万元。 |
台儿庄区 |
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9121.72万元已完成拨付;欠拨的部分乡镇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 | |
(四)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
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薛城区、山亭区、枣庄高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在个别失学辍学现象;峄城区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
薛城区 山亭区 峄城区 枣庄高新区 |
个别失学辍学学生已复学,3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已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
二是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部分危房改造贫困户未进行改厕;薛城区未通过建设周转房、置换租赁闲置农房等方式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
薛城区 峄城区 山亭区 台儿庄区 |
3个区已对部分危房改造贫困户进行改厕;薛城区印发《关于建立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了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 |
三是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
山亭区2019年完成了省定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未进行水质检测;滕州市、峄城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进度较慢,未完成镇街饮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预期目标。 |
滕州市 山亭区 峄城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
山亭区2019年“雨露计划”涉及423人119.7万元,未通过“一卡通”发放;峄城区古邵镇农机购置补贴闲置7.01万元。 |
山亭区 峄城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五是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 |
山亭区、枣庄高新区4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到位;峄城区、山亭区7个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
山亭区 峄城区 枣庄高新区 |
审计期间已整改。 | |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
一是工程推进和政策落实方面。 |
枣庄“九大”特色产业中现代高效农业、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3个产业未得到新旧动能基金支持;企业承担了2018年至2020年4月应由财政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证书费用244.25万元;全市未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2019年煤炭消费当量不降反增,同比增加188万吨;部分优选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43个,其中2019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低于60%的项目有15个。 |
市发展改革委 |
一是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山东新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申请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的省级母基金,助推现代高效农业、精品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等新旧动能特色产业发展。二是企业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证书费用已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三是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制定考核奖惩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月度排档计划、建立月度消费台账等方式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四是针对部分优选项目进度缓慢,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如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项目,2019年未形成投资,2020年已完成投资1.92亿元;及时调研掌握项目推进困难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政策扶持,如指导鲁南大健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成功发行1.7亿元。 |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
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
部分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进缓慢,枣庄峄创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枣庄市央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科安孚创业投资(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滕州中铭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支基金未开展对外投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力度不够,24个省优选项目仅2个获得基金支持、3个省重点项目仅1个获得基金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等 |
一是枣庄峄创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完成投资1600万元,滕州中铭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投资4600万元,国科安孚创业投资(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准备投资,枣庄市央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挖掘项目;二是涉及部门(单位)推行“理事会决策+专业机构运营”模式,建立政府调控机制,推动引导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重点项目对接。 |
(六)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
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 |
帮办代办效果不明显,枣庄市民服务中心帮办内容仅为帮助群众引导至办件窗口,业务量较少、内容单一;政务系统整合不到位,社会组织审批事项仍存在“二次录入”的情况;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3个区(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均未按要求配备问询室、录音、录像相关设备,不动产登记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提升。 |
市民服务中心 滕州市 山亭区 薛城区 |
市审批服务局采取制定帮办代办值班制度、设立“帮办先锋岗”、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帮办代办事项落实台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帮办代办效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推进系统整合;涉及区(市)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设备、设施的配置,提高不动产登记大厅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
(六)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 |
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78.77万元,其中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3.61万元,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5.16万元。2个区(市)应免征未免征残疾人保障金1.81万元,滕州市企业8家,涉及金额1.66万元;峄城区企业2家金额0.15万元。 |
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滕州市 峄城区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落实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相关费用已经退还。滕州市已退还应免征未免征残疾人保障金。 |
(七)庄里水库建设审计情况 |
一是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 |
山亭区已签订协议的屋框回迁户97户、空白宅基地回迁户103户未安置;山东永福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转让横岭安置房12栋给山亭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涉及工程造价780万元;庄里水库滕州市后台安置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不合规。 |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
山亭区未安置的回迁户已经全部安置;对违法转让安置房施工问题,山亭区住建局对建设单位处合同价5‰的罚款并已收缴;滕州市庄里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规范招标程序。 |
二是交通复建方面。 |
山亭区交通局超付工程款736.88万元;自行改动规划施工内容,未经审批取消2436米生产道路和125.3米生产桥;交通复建监理、跟踪审计招投标不合规,涉及金额55.43万元。 |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
超付的工程款736.88万元已经退回山亭区交通局;针对自行改动规划施工内容问题,山亭区将继续按原规划进行生产道路和生产桥的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罚款1万元,罚款已缴纳,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 单位 |
整改情况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一)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 |
一是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滕州市、市中区违规占用耕地分别为13.65公顷、83.24公顷;耕地撂荒分别为11.73公顷、23.21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滕州市供而未用两年以上建设用地9宗29.59公顷,市中区有2宗建设用地闲置,面积为36.71公顷。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已恢复耕种面积6.23公顷;办理或正在办理设施农用田的面积5.97公顷;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土地面积5.5公顷;撂荒耕地11.73公顷已全部正常耕种。市中区已恢复耕地面积24公顷;撂荒耕地已恢复耕种17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问题。滕州市对9宗闲置土地正在推进整改中,其中7宗土地正在处置,另外2宗为低效用地,企业均被司法机关查封。市中区闲置的2宗36.71公顷建设用地,已引入汇影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基地等3个招商引资项目入驻。 |
(二)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力。滕州市2018年20家企业超计划用水132.52万立方米;市中区2016年至2018年10家企业超取水许可证取水1136.25万立方米。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滕州市2017年至2018年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建设,3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存在风险;市中区2018年3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未完工,区域内沙河支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力问题。滕州市严格年度用水计划审查、核定,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已办或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41家,限期封停整改277家(含停产关闭企业)。市中区2020年9月开工建设扩容蓄水量241万立方米的民主调节池扩容工程,解决城市饮用水源不足的问题,避免超许可取水现象。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滕州市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完工8项,鲍沟镇玻璃基地含氟废水治理工程已开工,预计今年10月投入使用;同时,扩大污水处理 |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厂污泥处置量,增加山东富利森建材厂、滕州市大坞战河建材厂为协同污泥处置单位,彻底解决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避免因污泥露天堆放产生的风险。市中区3个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已完工;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峄城大沙河齐村支流巡查监管和后期管护,提升治理效果。 | |||
(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
一是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证制度。滕州市无证采伐地块19个、面积21.44公顷;市中区无证采伐地块15个、面积11.34公顷。二是造林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滕州市虚报2016年造林面积327公顷,超发补贴98.10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41.26万元;市中区2016年度造林补贴作业设计与2015、2016年度长江防护林作业设计重叠16.68公顷,重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万元。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证制度问题。滕州市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市中区成立工作专班,核实查处10处违规采伐地块,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补植。二是造林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滕州市建立中央财政林业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已全部追缴收回超发补贴41.26万元。市中区委托第三方对涉及的重叠区域防护林开展核实,对实际造林主体进行再确认,依据实际情况拨付项目尾款。因重叠产生的剩余资金,已交由区财政统筹用于其他造林项目。 | |
(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
一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到位。截至2019年6月,滕州市除1家企业关停外,10家企业未按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中区有5个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未完成。二是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滕州市4家煤炭经营企业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70家“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市中区30家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9个已开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对10家企业逐一核查,目前,1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家企业因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于2020年关停,5家企业正在开展清洁生产现场审核,2家企业因间歇生产不符合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而未审核。市中区3个应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因搬迁未实施审核,2个企业已纳入 |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年度审核计划,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二是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滕州市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煤炭进行清运并落实环保措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密闭式煤棚;对70家“散乱污”企业按照清理取缔、升级改造的类别完成分类整治。市中区正在编制枣庄民营科技园规划环评;开展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按程序申报完善环评手续,4个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 | |||
(五)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 |
一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4月,滕州市有9处、面积303公顷未完成恢复治理,3处重点项目尚未开工进行修复;市中区有2个项目未实施,2个边开采边治理项目正在施工,2个项目地质环境后期治理管护不到位,复绿效果不佳。二是地热水资源监管不到位。滕州市对山东盈泰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取用地热水监管不力。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问题。滕州市9处未完成恢复治理项目,已完成8处,正在实施1处;3处尚未开工修复重点项目,已完成2处,正在恢复治理1处。市中区2个未实施项目,其中,十里泉丁庄—东王庄溶岩塌陷地治理项目已申请收回专项资金,卓山铁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个边开采边治理项目,其中,白马泉水泥用灰岩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刘岭铁矿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正在实施;2个后期治理管护不到位项目,市中区责成枣庄金正矿业有限公司与永安镇政府加强地质环境后期治理管护,补种复绿,保证种植树木存活。滕州市对山东盈泰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取用地热水进行了封井作业,已终止非法开采行为。 |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六)部分生态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方面。 |
滕州市有8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883.07万元未拨付,审计期间已拨付139.89万元;污染防治资金1812.36万元拨付不及时,审计期间已拨付1085.36万元,收回430万元。市中区水利工程资金闲置428.2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2.15万元结余未收回盘活使用,至2020年1月已收回62.15万元。 |
滕州市市中区 |
一是滕州市已拨付8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883.07万元;收回剩余污染防治资金297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等其他环保项目。二是市中区已收回水利工程闲置资金统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