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6月28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窦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我们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围绕政策落实,开展就业优先、国有企业改革、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审计;围绕提高财政绩效,开展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政府专项债券、直达资金、地方商业银行审计;围绕工作创新,采取“双主审”和市、区(市)联动模式,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民生支出保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较好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枣庄高新区预算编制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预算资金未按照人员隶属结构及部门职能编制。
2.预算统筹协调不到位,预算执行率低影响财政资金效益。涉及2020年度结转资金38项713.67万元、2021年度预算资金193项20865.04万元,如市蟠龙河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的预算1500万元“匡山头闸除险加固工程”,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预算执行率仅为35%。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库。2021年12月31日前归集的非税收入2607.84万元未于当年缴入国库。
2.应征未征非税收入。主要是枣庄高新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14.61万元,审计期间已征收209.43万元。
3.滞留上级资金。主要是“中央缉私经费”等上级资金871.82万元未完成分配下达,滞留市级财政。
4.涉企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区(市)财政未及时兑付市级财政涉企奖补资金6474.23万元。
5.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基金实施救助后追偿比率低、可持续运行能力差,基金运行管理、公示机制不够完善。
(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应收未收部门存量资金。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9个部门(单位)33项1538.75万元。
(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追加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未全部编报绩效目标,未纳入绩效管理,如市科协等5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
2.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五)2022年度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推进缓慢,建设手续不齐全。市直、枣庄高新区2022年度“七网建设”的7个项目,4个项目推进缓慢,4个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审批服务局、市残联7个部门及18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10个部门(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市科技局等7个部门(单位)未将结转结余资金或事业性收入1041.9万元编入年度预算。
2.预算编制不科学。市残联多编报项目资金116.5万元,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等2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未细化。
(二)预算执行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市审批服务局等7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508.27万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等7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171.03万元。
2.存量资金盘活不够。市文化和旅游局等4个部门(单位)结余资金2218.89万元,未按规定缴回财政统筹使用。
3.经费管理不规范。市退役军人局“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管理不严格;市交通运输局等2个部门(单位)挤占项目经费或公车运行费;市能源局等5个部门(单位)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市残联等3个部门(单位)超需求支付资金;市城乡水务局等3个部门(单位)扩大开支范围。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市体育局未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资产调拨处置,市残联部分资产使用人已变更,未及时更改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市民政局等3个部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不严格,或未按照规定设立公车使用登记簿。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制度建设存在短板。市退役军人局等4个部门(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2.绩效评价不到位。市统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主要涉及市审批服务局等9个部门(单位)。
(五)其他方面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滞后。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等3个部门未开展或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对市本级、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方面。4个区(市)重复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7.1万元。滕州市444.2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拨付不到位,47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42.76万元未发放到位。二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方面。3个区违规向31名人员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33万元,2个区未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制度。三是职业技能提升方面。3个区(市)违规向退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0.12万元;滕州市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320.4万元拨付不到位。
(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对市、区(市)地方储备粮规模、购销、储存、涉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粮食企业经营管控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储备粮规模方面。未根据人口变化建立储备粮规模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地方储备粮实际规模未达地方储备粮规模测算供应标准。二是储备粮贷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方面。2个区(市)滞拨财政专项资金1980万元;1家粮食企业轮换资金管理不严格,销售款回笼后未及时偿还贷款,涉及地储小麦5014.02吨1312.4万元;1家企业地方储备粮专户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地储粮出仓销售款3484.3万元。三是储备粮购销方面。2家粮食企业储备粮轮换空库时间超过4个月,2个区粮食储备与商品粮经营未分开。四是储备粮存储方面。2个区地方储备粮与商品粮混库储存,4个区(市)粮食质检工作开展不到位,滕州市部分仓储设施老化、储藏条件较差,不符合相关标准。五是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方面。7家粮食企业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粮食交易;3家粮食企业资产闲置,未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一)市属企业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山东国新粮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银安防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国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国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户市属国资国企2017年至2020年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方面。3家企业公司章程内容不完整,未加入党委会职责范围等条款;2家企业董事会决策程序缺失;3家企业党委会前置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国企改革成效方面。3家企业未及时收回应收款、过渡期收益或大额保障金8.92亿元;1家企业融资总额2.88亿元,年支付贷款利息1282.54万元,还贷利息压力过大,债务风险凸显;1家企业因解除托管协议,造成国有资产潜在损失1059.12万元。三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方面。4家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2家企业划转资产权属不清,涉及资产8015.7万元。
(二)市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交投集团开展了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方面。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交投集团子公司山东远通公司没有将生产施工材料与研发实验材料分开记账。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市国资委未对企业科技投入进行专项考核,没有制定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方面的分类考核细则。二是科技投入及产出方面。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大,山东远通公司2020年仅一个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项目支出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企业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交投集团授权发明专利仅2项,专利应用性不强。三是科技创新环境及人才责任落实方面。企业高端科研人员短缺,交投集团及子公司企业研发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仅占比40.6%,无硕士、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缺乏行业领军高端科研人才。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交投集团及子公司未实行科技人员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发明成果权益共享等激励措施。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峄城区、台儿庄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网络安全方面。市本级和2个区均存在网络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问题,如市本级审计调查的33家政府组成部门有6家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市本级2021年预算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5000万元,未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个别信息系统使用率不高、系统功能有缺陷;峄城区15家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安排网络安全预算。
六、政府专项债券、直达资金及地方金融审计情况
(一)政府专项债券审计。对全市2020年、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6个区(市)12个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建设未达到预定工期工作量。二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财政。5个区(市)未按规定将专项债券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涉及10个项目37175万元。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对全市2021年度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直达资金拨付不规范。7个区(市)将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等27223.37万元拨入预算单位(镇、街)实有资金账户,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至审计日仍有62.44万元滞留在相关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直达资金预算下达不规范。5个区(市)部分直达资金下达时未按规定设立直达资金标识。三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运行不规范。4个区(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的支出数据不准确、惠企利民发放表与支出数据不一致。
(三)枣庄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枣庄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至2021年9月期间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不良资产方面。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少计不良贷款,欠息、逾期贷款仍划分为正常类。二是合规经营方面。发放跨区域贷款5990万元;向“两高一剩”限制或禁止领域企业发放贷款2622.85万元;部分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流于形式。三是政策落实方面。“税易融”业务贷后检查中未对借款人纳税情况进行监测,为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300万元。四是内部控制方面。主要是关联人名单不完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善、未按规定召开董事会。
七、下一步工作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我们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相关违纪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抓好整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绩效意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到实处;严格贯彻盘活存量资金政策要求,对存量闲置资金、资产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统筹使用。
(二)加强预算支出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的监督,采用定期通报、整改约谈等方式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切实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三)严格民生资金监管,守牢各项安全底线。聚焦就业、社保、教育、公共卫生、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管;加大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粮食购销等领域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守牢守好“一排底线”,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贡献审计力量。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我们将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督促整改,按照要求适时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附件:枣庄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清单
附件
枣庄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
1.枣庄高新区预算编制不规范。 |
主要表现为部分预算资金未按照人员隶属结构及部门职能编制。 |
枣庄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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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统筹协调不到位,预算执行率低影响财政资金效益。 |
涉及2020年度结转资金38项713.67万元、2021年度预算资金193项20865.04万元,如市蟠龙河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的预算1500万元“匡山头闸除险加固工程”,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预算执行率仅为35%。 |
市财政局 市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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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执行方面 |
1.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库。 |
2021年12月31日前归集的非税收入2607.84万元未缴入国库。 |
市财政局 枣庄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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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征未征非税收入。 |
主要是枣庄高新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14.61万元,审计期间已征收209.43万元。 |
枣庄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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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滞留上级资金。 |
“中央缉私经费”等上级资金871.82万元未完成分配下达,滞留市级财政。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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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企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 |
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区(市)财政兑付市级财政涉企奖补资金6474.23万元。 |
市直相关部门 各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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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不规范。 |
主要表现为基金实施救助后追偿比率低、可持续运行能力差,基金运行管理、公示机制不够完善。 |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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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
应收未收部门存量资金。 |
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9个部门(单位)33项1538.75万元。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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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
1.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
主要表现为追加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未全部编报绩效目标,未纳入绩效管理,如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教育局、市科协5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 |
市民政局等部门 (单位) |
|
2.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执行不到位。 |
主要表现为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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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2年度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
项目推进缓慢,建设手续不齐全。 |
市直、枣庄高新区2022年度“七网建设”的7个项目,4个项目(乡村智慧仓储物流项目、枣庄高新区污水联合防治项目、蟠龙河南支及宏图河引调水灌溉工程项目、龙山水库基础设施增容扩容项目)推进缓慢,4个项目(枣庄市蟠龙河引调水及河库连通工程、枣庄高新区污水联合防治项目、蟠龙河南支及宏图河引调水灌溉工程项目、八一电厂至张范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建设手续不齐全。 |
市交发集团、市蟠龙河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枣庄高新区 |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
1.预算编制不完整。 |
7个部门(单位)未将结转结余资金或事业性收入1041.9万元编入年度预预算。其中,市科技局197.26万元,市民政局175.31万元,市退役军人局115.99万元,市残联83.88万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136.85万元,市艺术剧院23.82万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308.79万元。 |
市科技局等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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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编制不科学。 |
市残联多编报项目资金116.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2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未细化。 |
市残联等部门 (单位) |
||
(二)预算执行 方面 |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7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508.27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9万元,市交通运输局30.6万元,市退役军人局0.54万元,市审批服务局85.88万元,市残联23.87万元,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268.65万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97.64万元。7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171.0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9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5.06万元,市退役军人局8.19万元,市审批服务局16.69万元,市残联6.22万元,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64.69万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68.23万元。 |
市科技局等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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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量资金盘活不够。 |
市交通运输局历年结余资金13万元,市文化和旅游局77.59万元未统筹盘活,市退役军人局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结余资金2008.01万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结余资金120.29万元。 |
市交通运输局等 部门(单位) |
||
3.经费管理不规范。 |
市退役军人局“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管理不严格。市交通运输局挤占项目经费,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挤占公车运行费。5个部门(单位)改变预算支出用途,主要为市体育局2021年度挪用群体活动经费等项目经费8.08万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团市委2021年度挤占会议费、劳务费等项目经费6.46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市城乡水务局年末挪用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9.95万元用于宣传事项、1.92万元用于部门日常开支;市能源局年末挪用专项委托业务费等项目结余资金购置办公设备;市统计局年末使用2020年度结转的社情民意调查经费拨付区(市)统计部门人口抽样经费15.21万元、支付租车费1.74万元。3个部门(单位)超需求支付资金,主要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残联。3个部门(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市民政局3.84万元、市体育局59万元、市城乡水务局50万元。 |
市退役军人局等 部门(单位) |
||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
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市体育局未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资产调拨处置,市残联部分资产使用人已变更,未及时更改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
市体育局等部门 (单位) |
||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
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审批服务局3个部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不严格,或未按照规定设立公车使用登记簿。 |
市民政局等部门 (单位) |
||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
1.预算绩效制度建设存在短板。 |
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4个部门(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
市教育局等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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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评价不到位。 |
市科技局、市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能源局、市城乡水务发展中心6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 |
市审批服务局等 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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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
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 |
主要涉及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审批服务局、市残联、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9个部门(单位)。 |
市科技局等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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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方面 |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滞后。 |
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批服务局3个部门未开展或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
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单位) |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
一是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方面。 |
4个区(市)重复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7.1万元,涉及滕州市22万元、市中区3.15万元、薛城区1万元、台儿庄区0.95万元。滕州市444.2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拨付不到位,47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42.76万元未发放到位。 |
滕州市、薛城区 市中区、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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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方面。 |
3个区违规向31名人员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33万元,涉及台儿庄区10.44万元、薛城区1.26万元、市中区0.63万元;2个区均未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制度,涉及市中区、枣庄高新区。 |
薛城区、市中区 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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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职业技能提升方面。 |
3个区(市)违规向退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0.12万元,涉及薛城区6.62万元、滕州市3.06万元、市中区0.44万元;滕州市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320.4万元拨付不到位。 |
滕州市、薛城区 市中区、枣庄高新区 |
||
(二)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 |
一是储备粮规模方面。 |
未根据人口变化建立储备粮规模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地方储备粮实际规模未达地方储备粮规模测算供应标准。 |
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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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储备粮贷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
2个区(市)滞拨财政专项资金1980万元,涉及薛城区1130万元、滕州市850万元;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资金管理不严格,销售款回笼后未及时偿还贷款,涉及地储小麦5014.02吨1312.4万元;山东国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地方储备粮专户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地储粮出仓销售款3484.3万元。 |
滕州市、薛城区、 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山东国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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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储备粮购销方面。 |
2家企业储备粮轮换空库时间超过4个月,其中,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下架空期近5个月,市中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架空期为4个月19天;2个区粮食储备与商品粮经营未分开,涉及台儿庄区和峄城区。 |
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中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峄城区、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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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储备粮存储方面。 |
2个区地方储备粮与商品粮混库储存,涉及薛城区地储粮3281.53吨,商品粮175.76吨;台儿庄区商品粮小麦160.93吨、地储粮小麦634.23吨。4个区(市)粮食质检工作开展不到位,涉及市中区、山亭区、滕州市、峄城区,滕州市部分仓储设施老化、储藏条件较差,不符合相关标准。 |
滕州市、薛城区、 山亭区、市中区、 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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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
7家粮食企业(枣庄市内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薛城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滕州市基层粮库、台儿庄区兰城粮油购销公司、泥沟粮油购销公司、邳庄粮油购销公司、彭楼粮油购销公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粮食交易。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峄城区峄粮公司主食产业化项目、山亭区国丰公司资产闲置,未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
枣庄市内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 |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一)市属企业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
国银集团、国众集团、国翔集团3家企业公司章程内容不完整,未加入党委会职责范围等条款;国银集团、国众集团2家企业董事会决策程序缺失;国新集团、国银集团、国翔集团3家企业党委会前置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
国银集团、国众集团、国翔集团、国新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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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国企改革成效方面。 |
泉兴集团、国银集团、国翔集团3家企业未及时收回应收款、过渡期收益或大额保障金,涉及泉兴集团应收款8.38亿元、国银集团过渡期收益86.98万元、国翔集团大额保障金5278.61万元;国新集团融资总额2.88亿元,年支付贷款利息1282.54万元,还贷利息压力过大,债务风险凸显;泉兴集团托管企业已解除托管协议,造成国有资产潜在损失1059.12万元。 |
泉兴集团、国银集团、国翔集团、泉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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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
4家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新集团虚增利润421.58万元,泉兴集团会计记账不规范185.5万元,国众集团违规列支装修款14.83万元,国翔集团所属融通公司固定资产不实;国银集团、国众集团2家企业划转资产权属不清,涉及国银集团6222.02万元、国众集团1793.68万元。 |
泉兴集团、国众集团、国翔集团、国银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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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一是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方面。 |
1.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交投集团子公司山东远通公司将路段施工现场中使用的土石方、沥青、螺纹钢等生产性材料共计1956.14万元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没有将生产施工材料与研发实验材料分开记账。 2.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市国资委制定的《枣庄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定性指标中,未对企业科技投入进行专项考核,没有制定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方面的考核细则。 |
市国资委、交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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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科技投入及产出方面。 |
1.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大,山东远通公司2020年开展的“基于物联网管控沥青道路铺设的研究与应用”项目为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项目支出为333.7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2.企业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交投集团及子公司授权专利数量9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仅2项,仅占授权专利的22.22%,专利应用性不强。 |
交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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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三是科技创新环境及人才责任落实方面。 |
1.企业高端科研人员短缺,交投集团及子公司企业研发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占比40.6%,无硕士、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缺乏行业领军高端科研人才。 2.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交投集团及子公司未实行科技人员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发明成果权益共享等激励措施,未建立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 |
交投集团 |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
一是网络安全方面。 |
市本级和2个区均存在网络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问题,如市本级审计调查的33家政府组成部门有6家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峄城区审计调查的24个区直单位,有12个单位责任人机构制度未落实,14个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相关制度。台儿庄区审计调查的42家单位有4家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
市直相关单位 峄城区、台儿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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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信息化建设方面。 |
市本级2021年预算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5000万元,未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个别信息系统使用率不高、系统功能有缺陷;峄城区15家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安排网络安全预算。 |
市大数据局 峄城区 |
六、政府专项债券、直达资金及地方金融审计情况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具体表述 |
涉及单位 |
备注 | |
(一)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
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
6个区(市)12个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建设未达到预定工期工作量。具体为:滕州市“枣庄黑盖猪”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樱花苑幼儿园项目、级索镇中心幼儿园项目、薛城区四里石改造一期项目、铁西水厂与棚户区管网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山亭区翼云科创园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设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中区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枣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峄城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峄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枣庄高新区南石东西村棚户区改造三期安置房项目。 |
滕州市、薛城区、 山亭区、市中区、 峄城区、枣庄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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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滞留财政。 |
5个区(市)未按规定将专项债券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涉及10个项目37175万元。具体为:滕州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项目5000万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3000万元、南线高温热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续建6400万元、“枣庄黑盖猪”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2900万元、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00万元、四里石改造一期项目4000万元、市中区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8200万元、峄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125万元、石榴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650万元、枣庄高新区产业园5G+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 |
滕州市、薛城区、 市中区、峄城区、 枣庄高新区 |
部分 整改 | ||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一是直达资金拨付不规范。 |
7个区(市)将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等资金拨入预算单位(镇街)实有资金账户,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涉及资金27223.37万元,其中62.44万元滞留在相关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 |
滕州市、薛城区、 山亭区、市中区、 峄城区、台儿庄区、 枣庄高新区 |
已整改 | |
二是直达资金预算下达不规范。 |
5个区(市)部分直达资金下达时未按规定设立直达资金标识。 |
台儿庄区、滕州市、 市中区、峄城区、 薛城区 |
已整改 | ||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三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运行不规范。 |
4个区(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的支出数据不准确、惠企利民发放表与支出数据不一致。 |
滕州市、市中区、 峄城区、枣庄高新区 |
已整改 | |
(三)枣庄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一是不良资产方面。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少计不良贷款,其中,2020年末731.58万元,2021年9月末375.4万元;欠息、逾期贷款仍划分为正常类,其中,2020年末2743.45万元,2021年9月末1856.56万元。 |
枣庄农商行 |
已整改 | |
二是合规经营方面。 |
发放跨区域贷款5990万元,涉及滕州市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贷款2990万元、滕州市福民建材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向“两高一剩”限制或禁止领域企业发放贷款2622.85万元;部分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涉及枣庄和众商贸有限公司贷款300万元、枣庄咪咪笑家具有限公司贷款256万元。 |
枣庄农商行 |
已整改 | ||
三是政策落实方面。 |
“税易融”业务贷后检查中未对借款人纳税情况进行监测,为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300万元。 |
枣庄农商行 |
已整改 | ||
四是内部控制方面。 |
主要是关联人名单不完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善、未按规定召开董事会。 |
枣庄农商行 |
已整改 |